產品正式銷售之前就該開始做行銷
#@1@#電影上映前為什麼都要先作宣傳?因為希望透過宣傳達到「未演先轟動」的效果。Windows每次發表新世代作業系統之前,也都會用將近一年的時間把新產品炒得沸沸揚揚的。產品行銷如果一定要等到開始賣了才能炒作話題,那這個產品本身似乎就不是很值得期待的產品。但是如果你的產品是值得期待的產品,卻被你賣成不值得期待的樣子,那是不是很可惜?2007年4月在台北市承德路靠近火車站的位置,有一家很讚的店開張,這一家店獲得了NBA與MLB所有球員的肖像權,可以銷售照片與公仔等產品。身為行銷人的我很羨慕他們有這樣的機會,但是也很關心這樣強勢的產品在他們手上會怎麼銷售?在3月底的某一天我去拜訪該廠商的時候,卻發現那個店面的外表完全看不出來這家店即將在4月份銷售這麼強勢的商品。我心裡想:「天啊,這些作行銷的人全部抓去砍頭算了。」因為沒有紅布條也看不到即將在這邊銷售的商品,更糟糕的是之前的房客還沒有把招牌拿掉,在這樣的狀態下誰會知道這裡即將有強勢商品出現?因為那家店的產品夠強勢,所以我想經過兩個星期之後應該還是會熱起來,但是難免覺得可惜。因為產品既然強勢,就應該盡快廣而告知,我想大家都會說「如果有這樣的產品代理權應該大肆宣傳」,而且大概所有人都會想到在開幕之前在招牌上註明「王建民即將在此與您見面」這樣的宣傳,然後發新聞稿給媒體,配合限量發售的產品,這樣在開幕那一天就可以造成搶購的排隊熱潮。接著再配合每周的促銷活動與話題,我想這樣處理才像是有好商品的公司。其實越來越多人懂得使用「未演先轟動」的行銷手法,例如某家企業就諮詢我們是不是可以在他們公司的產品正式上市之前,可以先幫他們創造一些相關的話題,這樣在正式上市之後,就有一些新聞報導與產品需求可供使用。這樣的觀念是對的,奇怪的是並不是每個廠商都會想到這種基本的行銷技巧。但是如果連你家巷口的早餐店開幕前都知道要先預告,那企業的產品銷售怎麼可以不採用這種手法呢?
#@1@#要能未演先轟動有幾個重點:1. 第一點是要有吸引力。例如電影總是把最精彩最刺激的畫面拿來當作預告片,或者早餐店總是把開幕大特價當作宣傳的方式一樣,如果宣傳的讓消費者覺得很無趣,那就會變成「壯志未酬身先死」了,所以無論是用勁爆的,或者是用懸疑的方式,都必須造成消費者的期待。2. 第二點是必須足夠曝光。就像店家開幕前總是會用「紅布條」做宣傳,而且要宣傳一段時間,如果宣傳時間不夠或者不夠醒目,那也無法造成效果的。例如上面提到那一家賣MLB產品的店面,如果只在開幕前兩天才貼出「本店即將銷售王建民商品」,那大概會有很多人在還沒有看到的情況之下就已經開幕了。3. 第三點是必須造成消費者之間的話題。因為有話題才會有口碑宣傳,例如舉辦「限量商品」或者「一元商品」這種方式,就很容易在消費者之間傳開,如果是邀請明星來開幕,那也是一種不錯的方式,但是當然那花費比較大,也比較容易讓產品失去焦點。所以如果產品本身就有吸引力,那就不建議找名人代言了。產品銷售能多一天就多一天的業績,能多一位買主就多賣一件商品的機會,所以在尚未開幕之前,正應該利用「未演先轟動」的觀念使產品的需求盡早產生。(作者現為網路通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半價網創辦人、台北市信義扶輪社社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