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台灣的企業在平面或電視廣告的拍攝方面,多半習慣找影視明星或知名人物擔任代言人,但是大約兩年前,台灣的廣告界突然出現一群新的面孔,就是由林志玲帶頭的模特兒勢力,這方面我已經聽了不下百次:「真的是沒道理!模特兒也可以紅成這樣!」類似這樣的批評雖然有些酸葡萄心理,但是就行銷人的角度來看,也許連流浪漢都有暴紅的新聞點,更何況是一位身材窈窕且臉蛋可愛的模特兒,怎麼會沒有紅的機會呢?細查其原因,只是我們還不知道為什麼或者還不習慣而已。實際上到今日,電視上看到模特兒拍廣告或者當代言人,大概沒有太多人會驚訝或者再問為什麼了。最近星光幫也是被炒作得大紅大紫,說「炒作」是因為一般人認為他們成功的要素,絕對只是節目製作單位利用媒體發酵出來的結果;但是反過來思考,如果這些參賽者唱歌真的很難聽,或者並沒有什麼特色可以被炒作,那星光幫真的有新聞的價值嗎?所以在一片酸葡萄與無法理解的驚訝聲中,今年星光幫在陶子的帶領下,創造了台灣演藝圈的奇蹟。這樣的案例就像模特兒暴紅一樣,總是在大家都還搞不清楚的時候,已經獲利了結!無論是外行人或內行人在評論這樣的事件時常常會認為沒道理,但是真的沒道理嗎?也許只是因為你還不知道原因罷了。
#@1@#這方面的案例,我常常喜歡舉網路拍賣與購物網站的比較,很多企業花大筆錢建置電子商務網站,無論是在美工設計、程式功能、照片的拍攝與文字的構思上,都有專業人才負責製作,配合金流與物流,就這樣浩浩蕩蕩的展開網路購物的雄心壯志,但是往往不如一個20歲出頭的網拍達人,在極少的成本下,利用大型拍賣網站達到相當好的業績。如果企業願意花些時間去研究這些「沒道理」的案例,也許就會在這之間發現很多不為人知的道理。一般來說,動人的故事是第一個道理,絕大多數企業提供的都是「產品介紹」,但那是商業人士看的東西,不是一般消費者喜歡的類型。平民百姓喜歡值得傳頌的故事,喜歡詼諧的笑話、喜歡親切的內容,換句話說就是喜歡能讓自己開心的表達方式。例如一般汽車公司賣中古車的寫法是「200X年XX品牌XX車」,但是在拍賣網站上經常看到的是「把妹最佳利器」或「全宇宙最省『油』省『稅金』安全第一的好車」,這類用詞,在正規的DM或宣傳上大概是無法被接受的,但是「買家會比較喜歡哪一種?」才是重點。
#@1@#第二個道理是詳細說明,有時候在一些拍賣商品中,會看到很誇張的文字數量,由商品的介紹、商品的故事,相關的批評,甚至於買家對賣家的評論,統統都會被揭露,這種表達方法看起來很不專業,但是卻可能很有效果,因為這種正規行銷人員不會採用的文字方式,在現在這種網路提供大量資訊的時代,反而是網路族群習慣的方式。也許一句同樣的話可以被重複寫很多次,例如「這是一台2000年的跑車」在下一段會看到「這台7年前的漂亮車」,甚至於結尾的時候會看到一句「這一台我才開了沒幾年的愛車」,其實在講的都是同一台車。但是利用這種不斷在消費者心中累積印象的方式,卻是一般文宣製作不會採用的方式。如果還不知道為什麼Web2.0時代,個體可以對抗大企業,少數可以領導多數,那我建議企業主與行銷人員,儘快由這些人潮洶湧的網站去研究出新世代的成功理由。如果你賣的商品在拍賣網站也找得到,而且他可以賣得比你好,那請反問自己,為什麼值得去開一家公司?也許把自己先變成在家工作的SOHO族,成本壓力還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