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預算法第4條規定,中央政府的預算分為「普通基金」與「特種基金」兩種。一般而言,中央政府的公務預算屬於「普通基金」,而其他具有特別目的的則歸類為「特別基金」,普通基金編列於總預算當中,特別基金則編列於附屬單位預算當中。
政府原來是基金
而根據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特別預算尚可更進一步區分成「營業部分」與「非營業部分」兩大塊,前者是我們常說的國營事業,而後者則有「作業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債務基金」、「信託基金」與「資本計畫基金」這五類。在今年(111年)中央政府總共有十五個作業基金與一○三個非營業基金。
特種基金累計負債高達54兆
根據審計部所公布的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我國目前特別基金整體而言握有大約47兆資產、39兆負債。單純就整體資產負債狀況而言,我國特種基金整體財務狀況可稱良好。
然而,政府的特種基金中,屬於社會保險類的七個基金:勞保基金、國民保險基金、舊制軍公教人員退休基金、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公保基金、軍保基金與農保基金是具有未來償付責任的,也就是具有所謂「潛藏負債」。這七個基金截至今年六月統計的潛藏負債額度高達15.4兆。因此,若我們將特種基金現有的負債以及潛藏負債合計,便會發現特種基金整體而言雖有47兆資產,但負債額度卻高達54.4兆。
一整年賺的錢也還不了欠的債?!
在此,我們先將焦點集中在中央政府的非營業特種基金。根據審計部所做的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在一○一個非營業特種基金中就有五十七個基金全年收入是低於該年度基金累計負債的。其中,狀況最嚴重的是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包含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農業保險以及職業災害保險等四項):109年度基金總收入是6,947億元左右,但該基金卻有高達一兆的負債;嚴重程度居次的則是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09年度總收入近2,060億,然而卻有近5,589億的負債。
流動性不佳 難以面對突發狀況
或許有人會說,雖然這些基金每年的收入遠低於整體負債,但是只要有穩定的金流可以持續營運、有足夠的現金可以應付突發狀況,這些基金依然可以營運。
我國非營業特種基金的狀況並非如此。根據審計部報告,總共有十一個非營業特種基金的流動資產額度是遠小於流動負債額度的,其中又以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與交通作業基金最為嚴重,這三基金各自的差額是980億、610億與350億元。而這十一個非營業特種基金累計造成將近2,044億元的流動性缺口,一旦遇到突發狀況,這些基金恐怕難以應付,這將會嚴重影響我國中央政府的整體支出。
政府要負最終責任
特種基金預算最終仍是屬於中央政府總預算的一部分,任何一個特種基金出現問題,最終都是要由中央政府處理。而最簡單的解決方式,便是由政府補助資金。然而,臺灣的政府並不如美國聯邦政府,只要國會同意便可調高債限。我國中央政府舉借公債受《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錄法》。以110年十月來說,中央政府舉借債務的額度(一年以上未償債務餘額)約為5.6兆,而主計總處預估今年公務預算加上特別預算舉借債務額度將可能達到7,410億元之數。而依《公共債務法》規定,今年中央政府公債舉債預警額度是6.8兆─換言之,中央政府只剩下約4,000億的舉債空間。
目前,中央政府已經有三個特別預算:紓困、前瞻跟新式戰機採購,而目前在立法院審議中的尚有新增海空戰力提升特別預算。
綜觀這四項特別預算,資金來源都包含舉債融資。在不計入110年度舉債額度部分,中央政府將須舉借前瞻第三、第四期共3,859億(後四年度總共900+4200=5100億,110年度將舉債1,241億;5100-1241=3859)、戰機特別預算2,082.3億、武漢肺炎特別預算第四次追加1,600億及海空戰力提升特別預算2,400億元,一共9,941億元債務。在無法償還更多債務的前提下,這將會嚴重影響中央政府未來舉債空間,並影響中央政府處理特種基金財務問題的能力。
中央政府財政狀況已經達到近年來最佳狀態,據主計總處統計,中央政府總預算已經自107年起連續三年零舉債,且過去兩年皆有財政賸餘。政府應該趁著現在財政體質良好之時,盡速處理特種基金的相關財務問題,莫要養虎貽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