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百貨公司周年慶,一到假日都是人潮洶湧,消費者趁機撿便宜大肆採購一番,甚至連電梯、收銀台及洗手間,也擠得水泄不通。這次又採買了許多戰利品,正準備回家的淑儀,沒注意身旁的清潔阿姨正在清洗地板,未設置任何警示標語,結果不小心在溼滑的地板上滑了一跤,不但大包小包散落一地,還造成嚴重的擦傷
#@1@#富邦產險新種保險商品部襄理李岳樺指出,多年前,台灣發生數起震驚社會的公共意外,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包括台中衛爾康西餐廳大火,由於瓦斯外洩而失火,正逢人潮眾多的用餐時間,起火位置在主樓梯旁,民眾因逃生不易造成64人死亡;台北論情西餐廳大火,因逃生門被業者封死,造成33人死亡的悲劇;近年來,包括華納威秀的手扶梯傷害事件、台北市政府拔河比賽斷臂事件等,都一再凸顯公共場所的安全,實在不容忽視。泰安產險副總經理陳嘉文表示:「為了確保民眾在公共場所的安全,對於人潮眾多、逃生不易及封閉的室內營業據點,都強制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其他如大型連鎖加盟店、辦公室、店舖、學校、工廠、社區大樓管理委員會等,亦可主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為消費者的安全把關。此外,內政部每年都會針對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公共場所進行消防、逃生等安全檢查,確保營業場所安全無虞,以降低民眾意外事故的發生率。至於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費如何計算?陳嘉文分析,2007年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為13萬216件,保費則依據公共場所的危險性、企業規模等不同,採取自由費率,平均每年保費約1.5萬元。
#@1@#漫長的暑假即將到來,許多青年朋友參與演唱會、園遊會、運動會等各種戶外活動的機會大增,值得注意的是,當民眾發生公共意外時,必須在「營業場所」的保障範圍內,才能申請理賠,且以主辦單位的申請區域為限,一旦民眾離開營業場所後產生的意外事故,例如走出大賣場外不慎滑跤,即不在公共意外責任險的承保範圍內。此外,李岳樺分析,「若意外發生的主因,與營業場所提供的服務沒有直接影響,也不在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障範圍內。」例如心臟病患者前往餐館用餐時,卻發生心臟衰竭的疾病事故,並非餐館造成的意外傷害,也不在理賠範圍內。
#@1@#每逢假日前往大賣場的筱玲,按照往例採購平日所需的日常用品,手扶著大型推車搭乘電梯準備結帳時,不小心在電梯出口摔倒,造成局部扭傷,結果皮包內的手機、相機、PDA都摔壞了,氣急敗壞的她顧不得扭傷的腳,立刻當場向賣場請求賠償。萬一民眾在公共場所不慎發生意外時,第一時間內應儘速通知該店負責人,並收集相關的人證或物證,以確保自身權益,並向該店提出求償。陳嘉文指出,「因意外就醫的各種醫療單據或財務損失,其修護單據應保管妥當,做為求償的重要依據。」如果消費者在公共場所發生意外事故時,可獲得多少理賠金?陳嘉文強調,公共意外責任險是依據「每一人身體傷亡」、「每一意外事故傷亡」、「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等項目,制定不同的理賠上限,若消費者因意外造成身體傷害或財務損失,則以「每一人身體傷亡」的保額為限,最高上限為200萬元。至於企業主收到民眾的賠償申訴後,應儘速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請求,才不會超過申請時效。
#@1@#然而意外造成的原因,當民眾與業者無法釐清責任歸屬時,可能會引發理賠爭議,如果無法透過協調達成和解,最後只好進入訴訟程序。李岳樺指出,有些民眾甚至會提出「精神賠償」,法院則依當事人的身分決定賠償金,例如單身或已婚,是否為家庭的經濟支柱
#@1@#現今消費者意識抬頭,如何維護自身權益?陳嘉文強調,「民眾可主動詢問店面是否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或留意店面門口或櫃台是否張貼投保標示,做為申請理賠求償的依據。」因此,任何公共場所發生的意外事故,究竟是業者或消費者的疏失,雙方都需要進一步的確認,才不會造成二次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