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股票、基金或是期貨,遇到行情既不漲也不跌的盤整,時間就算拖得再長都不會造成手中部位虧損,通常只要看準趨勢耐心等待,當行情正式開始啟動,就能帶來不錯的投資收益。操作選擇權可就完全不一樣,因為有時間價值遞減的問題,遭遇行情盤整的時候,想要以小搏大的買方,往往會賠錢收場。
#@1@#一般而言,股市行情陷入小幅波動(指數上下震盪幅度在100點區間)的盤整期間,會比有明確趨勢更為頻繁,因此當面臨這樣的處境,並且判斷將會持續至結算日時,寶來曼氏期貨副總經理鐘文發說:「投資人除了可選擇以賣方進場操作外,也能進一步採取賣出跨式策略(圖1)布局,同時賣出履約價為價平附近的買權與賣權,透過組合的方式大幅提高獲利。」以7月31日台股指數期貨收盤6998點為例,操作台股指數選擇權,鐘文發表示,同時賣出1口履約價7000點、權利金215點的買權,以及1口履約價7000點、權利金213點的賣權,便組成賣出跨式策略,履約價7428點(7000+215+213)及6572點(7000-215-213)便是損益兩平點,一旦行情出現上漲或下跌走勢至損益兩平點時,便應同時停損出場,若於結算日前指數都未超越上下的損益兩平點時便可得到獲利。例如假設結算在7200時,其中賣出7000買權需付出200點,賣出7000賣權則權利金全收,所以仍有獲利228點(215+213-200)。
#@1@#鐘文發進一步說:「另外一種更為普遍的情況,雖然指數連續漲個幾天,跟著卻又隨即跌個幾天(上下震盪幅度超過500點),始終處在無法有效上漲突破上檔壓力,也跌不破下檔支撐的箱型區間。」面對這樣的行情趨勢,若採取賣出跨式策略操作,很容易就會因為指數超過損益兩平點而賠錢,因此,這個時候便可轉換成賣出勒式策略(圖2),賣出履約價為價外接近支撐或壓力的選擇權,增加投資勝率。與上述例子相同,鐘文發表示,同時賣出1口履約價7300點、權利金89點的買權,以及1口履約價6700點、權利金104點的賣權,便可組成賣出勒式策略,其中履約價7493點(7300+89+104)及6507點(6700-89-104)為損益兩平點,當結算時指數並未超過上下的損益兩平點時便可獲利,尤其指數落在6700-7300間時可有最大獲利193點,雖然最大獲利相較賣出跨式策略少了235點之多,但是可獲利空間(7493至6507)較大,獲利機率也相對較高。
#@1@#從上述兩種策略,不難發現履約價的設定既關係投資收益多寡,也牽涉獲利機率的高低,從實務操作來看,鐘文發說:「假如是採取賣方進場,目的自然是為了賺取時間價值遞減的權利金,而非追求漲越多、賺越多的買方,絕對不可本末倒置。」因此投資人在操作上,一定要先求勝,其次才是進一步考慮提高投資收益。不論是採取跨式或勒式策略,鐘文發建議,在建立組合部位時,透過擴大履約價格區間的作法,便能增加勝率。舉例而言,投資人假設判斷指數(6998點)的上下震盪幅度約為200點(6898~7098),加上台指選擇權履約價報價均為100點,賣出的部位,可額外增加100點價位,如此一來行情就算有小幅度的超出預期,也可避免出現虧損或追繳保證金的情況產生。
#@1@#操作選擇權若以買方進場,是在支付較少的權利金之下,追求行情大漲或大跌時所創造的槓桿倍數報酬;如果反過來以賣方立場看,相對便成為極大的投資風險。因此鐘文發認為,不論對於趨勢判斷再有把握,都應於操作時將停損點(自己能夠承受的損失範圍之內,通常為損益兩平點)設定好,並且嚴格落實執行,才不致出現太過嚴重的虧損,甚至是負債情況的產生。另外,採取賣出跨、勒式策略時,投資人必須清楚認知,由於最大獲利就是收取的權利金,判斷錯誤必須支付的權利金卻沒有上限,顯見在操作本質具有相當大的差異,所以說不能如同買進操作一般,在行情出現大漲或大跌時先將一邊獲利了結,而是當行情觸碰到損益兩平點時,就應該同時將兩邊部位平倉出場,重新再建立1個新的組合,才能真正達到靈活操作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