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港務警察總隊日前傳出一名 30 多歲的李姓員警,疑似「無券放空」東哥遊艇 (8478-TW),造成投資失利欠債千萬無力償還而輕生,針對這起投資悲劇,金管會今 (7) 日表示,由於券商是按照契約規定收費,投資人當沖前要留意三件事。
日前網路上傳出李姓員警因投資失利,背負鉅額債務而尋短的悲劇,由於同一時間網路上出現東哥遊艇因無法回補,直到春節後開盤被強制回補,部分網友將兩件事聯想在一起,網路上熱議該疑似因為價差及借券費構成高達數百萬元的債務;也引發金管會證期局關注。
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說明,依據「有價證券當日沖銷交易作業辦法」第 10 條規定,要借券證券經紀商應先分別與出借有價證券的客戶,或他家證券經紀商及借入有價證券之委託人簽訂「應付當日沖銷券差借貸契約」,券商是按照契約規定收費,另券商公會「證券商辦理應付當日沖銷券差有價證券借貸契約書範本」明定,借貸期間為借券成交日起算一個營業日,實務上沒有放假還要退收的情況。
張子敏進一步表示,據了解,此案的癥結點在於,今 (2023) 年因為春節休市長達 12 天,而有當沖客在春節封關日玩當沖,但因沖不掉不能回補,因此衍生借券費一事,由於券商是按「營業日」計算,所以出現鉅額借券交易成本。
張子敏提醒投資人,做當沖交易的時候要評估自身財務、投資經驗,以及股價波動,一旦無法反向沖銷,恐怕會面臨違約與借券成本的風險。
原文來自 : 《鉅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