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網/記者吳儀文報導】室內口罩在2月20日鬆綁後,許多民眾都在期盼何時搭乘交通運輸工具也可以拿下口罩?終於,指揮中心在4月7日正式宣布,自4月17日起,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特定運具不再強制佩戴口罩,進入公共運輸場站也可拿下口罩。
室內口罩再鬆綁 羅一鈞曝3原因
室內口罩配戴規定將再次鬆綁,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表示,決定將口罩再進一步放寬主要有3個原因,第一,群體免疫保護力已較2月室內口罩放寬時提升,且未偵測到具高風險的變異株,變異株對疫情威脅不大。
第二,2月口罩放寬後民眾仍會自主配戴口罩。第三,參考國際鬆綁趨勢,觀察到防疫調整方向一致,新加坡、日本、韓國等國口罩令都已有所調整,絕大多數國家/地區都已不再強制公共運輸戴口罩,改為建議戴口罩。
此外,COVID-19國內外疫情逐漸趨緩,清明連假後國內疫情仍持續穩定,醫療量能也相當充足,因此指揮中心決定放寬公共運輸口罩規定。
4/17剩2場域須戴罩 大眾運輸可不戴
經綜合評估與跨部會溝通研議後,指揮中心宣布,若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4月17日起,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不再強制佩戴口罩,改為「建議配戴口罩」。
而公共運輸場站也將由強制佩戴口罩,改為「自主決定戴口罩」,但若逢年過節、人潮聚集無法維持適當距離時,也屬於建議配戴口罩的特殊情境。
因此,4月17日後,僅有以下指定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包括:
- 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 救護車。
羅一鈞表示,如果有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等情形,都是上列指定場所可以暫時脫下口罩的例外情形。
他也再次強調,若屬於「建議」或「自主配戴」場域,民眾未戴口罩不需擔心會受到處罰、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