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或稱COVID-19、武漢肺炎)病毒流感化、目前全球處置新冠疫情、解除疫情管制的趨勢,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新冠將於5月1日起,由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降為第四類,指揮中心也自5月1日起解編。至於口罩政策,則由民眾自主決定配戴口罩,僅限醫療照護機構、救護車上仍要全程戴口罩。為因應新冠降級,指揮中心今(27)日也宣布因應接種新冠疫苗而生的「疫苗接種假」,也一併5月1日起停止適用,回歸一般性規定辦理。另外,住宿式照護機構的快篩措施,則改成有症狀才快篩。
指揮中心今(27)日表示,過去幾年,基於國內疫情嚴峻,為強化民眾接種疫苗意願,擴大防疫效果,指揮中心依據災害防救法,規定受僱者於前往接種COVID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可以持憑疫苗接種紀錄卡請「疫苗接種假」,雇主不得有相關不利處分。
指揮中心指出,從防疫控制面而言,「疫苗接種假」發揮相當大的功能,隨著解編降級,防疫朝向常態化,「疫苗接種假」已完成階段性任務,爾後如因接種疫苗有請假的需要,將回歸一般性規定辦理,與流感疫苗接種相同。公務人員之「疫苗接種假」亦同步自5月1日起停止適用。
(圖/衛福部疾管署Facebook)
指揮中心說明,2021年間,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出院後仍應居家隔離,該期間得請「防疫隔離假」之規定,因現已無相關隔離措施,一併停止適用。
此外,關於各類照護機構的定期新冠快篩相關規定,指揮中心亦宣布,5月1日起取消住宿式長照機構、住宿式精神復健機構、精神護理之家及榮譽國民之家定期快篩措施;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服務對象維持快篩頻率為每週一次,定期篩檢措施至5月31日止。服務對象有症狀時亦進行快篩,未滿2歲有症狀採PCR,檢驗出陽性需即時接受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個案,立即請專責醫療院所視訊診療,並依相關指引協助個案按指示進行隔離或治療;工作人員有症狀時進行快篩,另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如有接觸史、群聚等)亦得提供工作人員公費家用快篩;住民或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如為確診康復者,3個月內免篩檢,後續將再視疫情狀況調整篩檢頻率。
(圖/衛福部疾管署Facebook)
指揮中心說明,考量國內疫情穩定可控,機構篩檢、防疫管制亦將逐漸鬆綁,經持續滾動檢視疫情狀況及各類住宿式照顧機構住民陽性率趨勢,放寬部分陽性率已穩定下降之住宿式照顧機構定期篩檢頻率措施,惟基於住宿式機構照顧較多慢性病及重症高風險族群的長者,應維持警惕避免發生機構群聚感染風險。至於,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因住民陽性率尚未明顯下降,仍在0.4%至0.6%,因此定期篩檢措施再延長執行至今年5月31日止,公費試劑將陸續寄出,公費試劑發放對象為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之住宿式照顧機構。
指揮中心提醒,請各類機構及單位確實落實防疫政策,以降低感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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