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中天新聞台2020年遭NCC決議不予換照,退出有線電視第52台,歷經2年多的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日宣判,撤銷NCC不予換照的處分,但仍可上訴。有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中天新聞台換照案之判決,NCC表示遺憾並將提起上訴。
PTT網友表示,「現在是小智論文案翻版,全黨衝撞法院嗎?」、「有夠不要臉」、「這個在日本,ncc早就全體謝罪下台」、「小智慘案再度上演」、「這次不知道要一屍幾命」、「又在浪費納稅人的錢上訴了」、「拖時間啊 拖到鏡電視上就贏了」。
立委鄭正鈐指出,從中天與NCC抗罰訴訟已累積「10連勝」,以及今天法院撤銷NCC不予中天換照的處分的結果,足以證明NCC完全淪為蔡政府打壓新聞自由的打手。
NCC表示,感到意外且表達遺憾。此次判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同時駁回中天電視公司主張NCC應作成換照處分及國賠請求,NCC將於收到法院判決書後,研析判決理由依法提起上訴。
NCC指出,中天新聞台換照案,駁回申請且不予換照之行政處分,主要考量如下:1.該頻道執照有效期間出現大量申訴與違規、2.內部控管與自律機制運作失靈,無法維護新聞專業、3.聽證會證實該新聞台受到不當介入、4.無法證明可以排除大股東與外界對新聞不當干預、5.該台103年換照時,NCC即予以警示並附加附款,惟仍無法有效改善,甚難確信其能改正過往違規情事等,經委員會議通盤考量,並踐行嚴謹的行政程序後決議作成處分。
NCC表示,衛星廣播電視法所設定期換照制度,是國家維護新聞自由、新聞專業倫理及公共利益的機制。NCC依法律上之職責,透過嚴謹之行政程序,本於獨立機關之專業判斷作成駁回中天新聞台申請換照之處分,於法並無違誤。
NCC強調,廣電新聞媒體具公益性,涉及公眾資訊接收自由及社會公共利益,對北高行判決未能尊重獨立機關專業判斷,該會將依法提起上訴,並持續督促媒體落實法遵,完善我國廣電產業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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