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中颱瑪娃持續增強可能轉為強烈颱風,為避免颱風或超大豪雨來襲造成工安災害,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23日呼籲雇主要加強工安措施,颱風期間應避免或停止勞工從事外送服務,其他如新聞採訪及災害搶救等必要之外勤作業,應事先評估危害,置備適當個人防護具、交通工具等安全設施。另颱風過後從事災害搶修及復建工作,如屋頂修繕、使用施工架及輸變電維修、邊坡、鄰水、道路搶修等作業,應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
勞檢處特別提醒,颱風季節即將來臨,對於下列作業前後之檢查及修繕等,雇主應注意相關安全防護事項:
一、 鄰水作業:在有發生水位暴漲或土石流之虞之地區作業者,應有危險發生時能通知作業勞工迅即撤離之通報系統、撤離程序及救援程序。
二、 邊坡擋土:應使邊坡保持安全的傾斜,對有可能飛落的土石應先清除或設置擋土支撐等,並派員監視邊坡落石狀況,必要時應即通知人員、機具撤離。
三、 屋頂作業:大雨、颱風過後,易造成建築物屋頂破損或漏水等情形,每年因屋頂修繕造成墜落災害案件多,應嚴防屋頂作業墜落災害,施工安全應注意安全通道、踏板、護欄、上下設備、安全網、安全帶等防護設施。
四、 營造工程:實施施工架及施工構台、擋土支撐、模板支撐架等之安全檢查,以確認無墜落及倒塌、崩塌之虞。
五、 食品外送:食品外送員於交通期間,雇主應採取「安全衛生防護措施」並確認已投保強制險、人員意外險等相關保險、並於地方政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如颱風天等),即應停止從事食品外送作業。
六、 颱風後作業前檢查:當颱風過後,應對於施工架、施工構台、模板支撐、露天開挖擋土設施及吊籠等臨時性構造物及設備實施檢點,若工地有淹水情形,應加強用電安全檢查。
桃園市政府呼籲雇主「防災重於救災」,每一次颱風來襲前,加強職安預防措施,避免颱風或超大豪雨來襲造成工安災害,評估勞工作業是否有危害,擬訂安全作業方法及事先準備預防災害之安全設備及必要之處理措施,落實防範措施,讓颱風期間造成勞工傷亡的悲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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