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周刊記者顏瓊真報導】新北市城鄉局召開「擬定泰山都市計畫(楓江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邀請楓江當地居民到場表達意見,結果,與會代表都反對市府用「區段徵收」名義,希望比照旁邊的塭仔圳重劃區,改採「市地重劃」方式,但城鄉局表示,只能將民眾的意見轉呈中央,並提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充分討論。
新北市政府於2017年12月公告實施「新北市區域計畫」,共分為七大策略區,其中泰山都市計畫楓江地區屬於「溪北都心」策略區,由於楓江地區位於新北市泰山區東北端、五股區東南端及新莊區東北端,目前屬於「非都市土地」,依據相關徵收作業,只能採取「區段徵收」。
但因為,採取「區段徵收」辦理,地主僅能分回40%至45%,不像所鄰的塭仔圳重劃區係採「市地重劃」辦理,每位地主分回比例高達55%,故楓江地區在市府公告實施「新北市區域計畫」時,就一再進行陳情,並在該地區懸掛「誓死捍衛合法楓江家園」等布條,以表抗爭之意。
新北市城鄉局近日再度召開「擬定泰山都市計畫(楓江附近地區)細部計畫」專案小組會議,依例都會邀請相關地區居民到場表達意見,而前泰山鄉鄉長黃中興、當地議員宋明宗,以及陳情人代表林正芳及數百位居民也到場關切。
前泰山鄉鄉長黃中興於會中表達,當年塭仔圳市地重劃是因新莊及泰山地區的地主向省府抗爭,才從區段徵收改為市地重劃,而城鄉局一直推說,楓江地區是非都市土地,只能用「區段徵收」,根本就不願幫居民向中央爭取改弦易轍,棄當地居民於不顧。
他說,泰山楓江地區原來就是塭仔圳下游,市府當初在規劃塭仔圳重劃區時,理應將之併入塭仔圳市地重劃規劃時的一併考量才對。
一位女性居民代表也表示,「市地重劃」的土地發回方式,現住民是可以「原地」分配,但「區段徵收」就不可能「原地」分配,她的父親世居於此,對當地的發展都有貢獻,卻因市府採取「區段徵收」,而可能被迫遷居,結果,原住處卻是分配給其他人來住,這叫他們情何以堪?
宋明宗議員也表示,此案也經議長召開過協調會,希望市府能站在居民「最大利益」的方向來調整,另未來還會有多次專案會議,他認為,唯有市府能多多站在市民的立場,居民才不會進行抗爭活動。
旁聽民眾也提供一份「泰山楓江地區居民反對區段徵收意見書」,他們陳請新北市政府重新檢討「擬定泰山都市計畫(楓江附近地區)細部計畫」,將原規劃之區段徵收,改為銜接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方式處理。
其具體訴求包括:
一、楓江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應比照新泰塭子圳地區採市地重劃方式辦理,以住宅及商業區為規劃土地利用之首選。
二、比照新泰塭子圳地區原土地所有權人分配重劃後之土地比率55%。
三、應尊重世居居民意願將相鄰聚落土地面積達一定規模者保存續住,不予迫遷。
四、規劃區之道路(楓江路)應考量居民的生活習慣,避免年長者、婦女與學童繞行。
五、公共設施用地應合理規劃,共同分攤,並分散鄰避風險。
六、分配土地之領回應避免零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