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為激發國內公共建設投資能量,快速有效媒合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商機,14日下午於台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辦「112年度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招商大會暨頒獎典禮」,彙整全國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商機案源82件,投資金額超過新臺幣(下同)1,834億元,公共建設類別有交通、農業、資源循環再利用、長照、醫療、文教、觀光遊憩等,
行政院陳院長建仁、李秘書長孟諺及林發言人子倫出席本次大會,展現對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重視,陳院長在致詞時表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從89年公布施行迄今23年,政府與民間攜手合作許多成功的案例,包括食、醫、住、行、育、樂等與民生息息相關之公共建設,不僅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也節省政府財政支出,創造諸多就業機會;因應時代變遷及社會需求,促參法於去(111)年12月21日修正公布,正式邁入促參2.0,可進一步擴大政府和民間的合作範圍及模式,我們希望打造更方便、更有效率的投資環境,希望企業成為我們的好夥伴,形成善的循環,讓臺灣的經濟發展動能更為活絡,提供民眾更高品質的公共服務。
▲圖由財政部提供
111年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成果豐碩,為勉勵各機關的努力成果,由陳院長建仁進行頒獎,對111年表現卓越的中央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前2名頒發「招商卓越獎」,並且加碼頒發3個「招商特別獎」,同時也頒發簽約及考核獎勵金,有23機關共獲頒5億餘元,其中交通部、教育部、經濟部獲中央部會最高額500萬元獎勵金,桃園市政府獲直轄市政府最高金額約1億1千600萬元獎勵金,澎湖縣政府獲縣市政府最高金額4千萬元獎勵金。
財政部莊部長致詞時指出,促參法為落實多元民間參與模式,已新增影視音、綠能、資源循環再利用及數位建設等公共建設類別,以擴大促參案源;並納入「增建、改建、修建-移轉-營運(簡稱RTO)」、「增建、改建、修建-營運-擁有所有權(簡稱ROO)」及政府有償公共服務機制等民間參與模式,可有效降低民間投資風險及提高投資誘因,將臺灣辦理的促參模式逐漸與國際接軌;同時增訂履約爭議調解機制,提供快速解決爭議管道,降低民間機構投資公共建設的疑慮。配合促參法修正後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政策評估作業辦法及促參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會的組織、規則及收費辦法(調解三法)均已發布施行,促參法施行細則也將在近期報行政院核定,現場特別設置促參2.0專區,讓與會貴賓瞭解新措施及最新資訊。
財政部表示,本次啟動的商機案件受矚目且金額最高的促參及民參案件,分別為高雄市楠梓再生水廠興建移轉營運案(73億元)及高雄捷運橘線O10站聯合開發案(183億元),活動現場還有高雄市政府等5個機關進行重點案件簡報,現場逾300人到場共襄盛舉,各界業者踴躍參與並聆聽簡報案件,並且在各機關攤位互動熱烈及交流意見。
相關資訊並同步公開於財政部「促參i MAP招商地圖網」(https://ppp.mof.gov.tw/WWW/iMap.aspx),歡迎各界踴躍參與,加碼投資臺灣。
▲圖由財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