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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教育部(圖/資料照片,圖源:Google Map)
為建立112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完整執行機制,維護全國近300萬學生與幼童的團體保險理賠權益,教育部今(27)日表示,經審議會討論後,決議112學年度學生保險費不調漲,學生個人保險費仍維持每人新台幣525元。
教育部指出,日前召開的「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保險費審議會」,會中針對本保險保險金額、給付責任、給付範圍及事務費等項目逐一審議,並委託專業機構實施評估,審酌保險費收支平衡及遞延理賠之規定等因素。會中並決議,考量疫情與對社會經濟的影響,112學年度學生個人保險費仍維持每人新臺幣525元,倘未來保險費不足因應理賠時,由教育部依法編列預算支應。
教育部說,另有關112學年度行政事務費,原承攬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依契約條款規定,以「原契約條款及單價」後續擴充方式辦理112學年度行事務費採購案,延續優質理賠品質,共同守護莘莘學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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