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今(20)日提出四大財政政見,包含重建補助款、地方財政自主、翻新稅制、財政紀律等四大方針。其中柯文哲喊出提議修法刪除預算法第83條第4款,要終結特別預算常態化。對此,行政院今(20)日回應,中央政府提出之特別預算均屬施政迫切需要,且均擬具特別條例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始據以編列(其中「基隆河流域整治特別條例」、「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係立法委員提案),其編列過程嚴謹,並無常態化情形。
行政院表示,關於近年來政府所辦特別預算中,屬第83條第4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者,包括基隆河整治計畫、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特別預算,以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相關預算俱為解決當時社會迫切之需求,以維持及提升國人生活品質、經濟發展與因應國際經濟變局,皆有其必要性。
另對於柯文哲所提財稅政策改革,財政部也發表三點聲明如下:
一、地方財政已有改善
財政部表示,近年中央業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下稱統籌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等財源挹注地方財政,111年度合計新台幣5,933億元,較105年度4,333億元,增加1,600億元,地方財政狀況已有顯著改善;此外,整體地方政府長期債務比率亦由103年度高峰5.56%,下降至111年度4%,其中較為外界關注之縣(市)財政,103年度至111年度債務餘額減少約360億元。
二、資源下放應避免財源分配不均,中央並無集錢集權
財政部指出,我國各地工商發展條件不一,部分地方政府轄內徵起國稅及地方稅之全部,尚不足因應其歲出需求,為期各地方政府有公平之財政立足點,故就部分國稅採取統籌分配方式,以調劑盈虛,有其必要。如各地產業徵起之稅收,採取直接分成,恐擴大地方財政差距,不利均衡區域發展。統籌稅款屬受分配地方政府稅課收入,係按公式分配,中央並無指定用途。我國中央占全國稅收比重尚低於英國、荷蘭等單一國家,無中央集錢集權情形。
三、財政收支劃分法研修已著手進行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已依行政院指示,著手研議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事宜,初步擬訂提升財政自主、劃一直轄市及縣(市)分配基礎、調劑財政盈虛、保障既有財源、精進分配機制及地方財源不減等修法原則,並將擴大統籌稅款規模列為修法重點,已就統籌稅款分配公式洽徵地方政府意見,俟意見均回復後(目前尚有8個市縣政府尚未回復),將通盤考量中央及地方財政狀況,審慎規劃擬具方案,並適時邀集地方政府協商,尋求共識後,即循序辦理修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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