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在收聽我們的 podcast 節目,或許會知道我有個興趣,那就是玩機械錶。前陣子有個關於機械錶的新聞事件鬧得沸沸揚揚,雖然你未必對機械錶感興趣,但我想這個事件還是很值得我們一起做點「大人的反思」!
這事件是這樣的,藝人王陽明是個愛錶人士,收藏非常多的好錶,也是知名品牌 AP(Audemars Piguet)的 VIP。但前陣子他跟 AP 鬧翻了,起因是 AP 有時會推出一些非常限量的錶款,也許全球就只有50支、100支,而且店面還買不到,只開放給長期支持品牌的 VIP 購買收藏。愛錶的 VIP 能因此獲得好錶,品牌也能藉由這些名人正式或非正式地露出來做廣告。
先前, AP 同樣提供兩支限量錶款的購買資格給王陽明,沒想到後續手錶被送回原廠做例行保養時,AP 在核對序號的過程中發現王陽明早就把錶轉賣給別人了,於是他們就非常生氣,決定取消王陽明的 VIP 資格。
王陽明收到通知後也非常不平,覺得錶是他自己花錢買的,品牌沒有規定不能轉賣,自己也沒有趁機拉高價格賺錢,反而還自己貼錢交易同品牌更高價的錶款,現在品牌卻因此不滿,甚至要取消他的 VIP 資格,實在沒道理。總之,雙方就這樣槓上了。
我畢竟稱不上是手錶專家,不好去評論這場賣錶風波到底誰對誰錯,但我認為在我們的生活中,類似的事情其實很多,也就是實際上並沒有誰對誰錯,只是因為雙方認知不同又無法講清楚,於是造成兩敗俱傷的結局(像 AP 可能因此流失支持王陽明的粉,以及將來的曝光機會,王陽明也因此沒辦法收藏喜歡的錶)。這場賣錶風波正好就提供我們一個機會,從第三者的角度來思考。
AP 與王陽明之間的衝突核心在我看來,很可能就在於所謂「潛規則」。
我問了幾個在精品業工作的朋友,想知道王陽明這種「買到限量商品卻轉賣」的行為是否有違業界潛規則,得到的答案都是「是」。
AP 這類高端品牌有不少商品都是限量的,二手行情也常常炒得很高,所以有非常多人都會想入手。品牌在決定誰可以優先買到商品時常有些考量,像是這個人本來就要支持品牌,並且過去對品牌有所貢獻,比方說他是政要或明星,會常常戴著品牌手錶出席活動。
也因此,買到錶的 VIP 雖然是自己花錢,但站在與品牌交換利益的角度,獲得購買權也同時伴隨著一些「隱形的」義務,一是不要把錶賣掉,二是盡量多戴著錶曝光,運用自己的名氣來替品牌做行銷。不只在錶界,精品包和跑車等奢侈品行業也都有這類潛規則。
我一開始也覺得王陽明說得很有道理,自己花錢買的東西、對方也沒規定不能轉賣,那賣掉有何不可呢?但了解這個潛規則之後,我想我大概可以了解 AP 為何這麼生氣。我並不是贊同,但比較能夠理解為何他們會覺得不高興。畢竟如果王陽明一買到就轉手,那品牌何不一開始就賣給其他人,讓其他人幫他們打廣告呢?
講了一大串賣錶風波,我主要想分享的就是「潛規則」這回事。曾經有一些很年輕的夥伴來找我抱怨,說他在職場上做了一些事被前輩罵,後來他才搞清楚原來自己違反了一些潛規則。然後他就又氣又不平衡地說:「為什麼前輩不喜歡我們這樣做卻不明講,等我違反了才要來修理我?」難道大人的世界都這麼喜歡來陰的嗎?
就好像王陽明反覆在他的節目上強調,既然 AP 沒說不能轉賣,那自己當然「有權利」這麼做,對方因此生氣不是太莫名其妙了嗎?
這樣的想法其實沒有對錯,但很多時候,有權利這麼做,並不代表這麼做對我們有好處,最終會受傷的很可能還是我們自己。接下來,我就想藉由這個例子,聊一聊為何職場上有那麼多「不說出」的潛規則。
自己在職場上踩線黑掉幾次之後,我發現職場上確實存在著一些潛規則。很多人會覺得這好陰暗、好狡猾,但我後來覺得潛規則很多時候反而是一種體貼。為何呢?
以這場賣錶風波來說,你可以想想,如果你是 AP 的公關人員員工,公司推出一支全球限量 50 支的超級限量錶款,請你分配一下這支錶可以賣給誰,那你必定會精挑細選長期支持而且對品牌有加分效應的 VIP,甚至是VIP 中更尊貴的 VVIP 或 VVVIP。
王陽明就這麼被選上了,沒想到他拿到錶不久又轉賣出去,上節目或出席活動也不再戴那支錶了,品牌自然會很生氣。
那為何品牌不直接講呢?
你想,品牌如果在交易時直接規定這些 VIP「10 年內都不許把錶轉賣」,或者還要簽個契約「每年要露出這個手錶三次,還要把袖子捲起來讓攝影機拍到」,換作你是 VIP,會不會覺得不太受尊重呢?搞不好從此也不想當這個品牌的 VIP 了。在這個世界上,很多事情其實是無法講明的,因為說出來實在太粗暴、太不禮貌了。
那你說這和體貼有什麼關係呢?當然有。假設我是錶商,我把錶賣給顧客,我不硬性規定不能轉賣或必須頻繁露出,畢竟他可能有自己的喜好或搭配考量,想戴再戴,這就是一種體貼。
對顧客來說,錶商把稀有的錶款賣給你,雖然沒有強硬規定你要頻繁露出,但你偶爾戴著亮相一下,透過自己的影響力來替品牌推廣,這不也是一種體貼嗎?
《紅頂商人》書中主角胡雪岩有句名言:花花轎子人抬人。這句話的意思是,大人世界裡其實就是互相給對方好處,可是又不露骨地說出來。小時候我們會覺得錢很骯髒、凡事最好不要談錢,但「利益交換」其實是我出社會後學到的重要概念,也是社會可以演進至今的重要原則。
舉例來說,在原始時代,假設我們獵到一隻鹿,分別人兩條鹿腿,下次對方獵到了,他也會知道他該還我兩條鹿腿當作報答。如果我們跟對方分享時還要先說:「你下次獵到鹿也要分我,如果你不分我,我今天就不分你了。」那不是太low了嗎?
或者回到現代,如果你買午餐發現忘了帶錢包,同事跟你說:「借你錢可以啊,那我們要先簽借據,一個月內不收利息,但一個月後要收3%......」你不會覺得這人實在太機車了嗎?搞不好有的人很大方,直接付掉也不用你還了,下次你再回請他一次就是了。
人跟人之間會有這種潛規則,反而代表背後互信的、是有體貼的、是不想把話說盡,把友誼跟關係變成白紙黑字的合約的。所以在我看來,人類文明越高越會有潛規則,當然不是說有潛規則就代表文明越高,只是說通常社會文明越高,這類潛規則必定會越多。
我特別想跟比較年輕的夥伴分享,現在起你聽到利益交換或潛規則,不妨就用全新的方法來理解它:利益交換就是互相扶持,潛規則背後其實是出於體貼。我反而不贊成把利益交換和潛規則污名化了。
以賣錶風波來說,自己花錢買的錶當然有權利決定要不要賣掉,但這個社會其實不是靠這種法定權利在運作的。或者說,一個社會上大家能夠互相體貼、做出合理的利益交換,在我看來才有辦法成就更大的進步!
以上,我們主要談到兩個議題。第一,為什麼這世界上有這麼多潛規則?為什麼不把話說明白?我的想法是,很多時候人情世故往往是社會進步的表徵,有些話其實不必說出口,說出來反而讓大家覺得沒意思了。
第二,潛規則有時候可以想像成灰色地帶,常讓人搞不清楚,可是換個角度想,它也許是基於人跟人之間預設的互信,所以才不把一些我們覺得的道理說破。往這個方向想,也許你就不會覺得潛規則這麼讓人討厭了!
最後,有的人可能會想,可是我們到了一個新環境卻看不出潛規則,那一定要等到踩雷才知道嗎?我認為無論是在職場、家庭、感情等各種方面,其實你只要把握一個原則,踩雷機會就會降低很多。這個原則就是「互惠合作」。
「我拿到一個好處,那我要給對方什麼好處?」如果你腦中有這樣一個天平,你會發現這正好是很符合大部分的潛規則。比方說 AP 把限量錶賣給你,你可以發揮自己的影響力,拍個開箱影片來分享,順便幫忙打個廣告。雖然 AP 沒有規定你一定要介紹,但你可以有意識地這麼思考,這必定會讓你跟品牌的關係更穩固和諧。
雖然台灣沒有小費文化,但小費文化其實也是一種平衡機制。像之前我在美國吃飯,同行的有小朋友,小朋友不小心把湯翻倒、潑到地上,服務生就很辛苦地去處理。如果服務生當場跟我們說要多收我們 20% 小費,我們心裡大概會感覺不太舒服,但他們沒有這麼做,我們也沒有當作理所當然,結帳的時候自動多付了一點小費。他們拿到小費時很開心,我們也展現我們的謝意,這其實就是很棒的「心照不宣」。
我並不是要鼓勵大家什麼事都別講清楚,很多時候人跟人之間的信任確實建立在充分的溝通上,只是當我們難免違反一些潛規則,感到很委屈或不解的時候,我的經驗告訴我:多去思考我們可以跟別人做什麼樣的利益交換,那面對潛規則這件事,很可能就會有更好的拿捏。這麼一來,很多事情也會越來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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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不是所有「潛規則」都是虛偽的面具,有些其實是成熟大人的體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