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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卡示意圖(圖/資料照片,圖源:行政院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對於自中國大陸來台就學的學生,其使用健保就醫權益問題,行政院昨(23)日表示,健康權是全球普世價值的基本人權,因此學籍超過6個月且已完成註冊的陸生,應視同外籍生及僑生納入健保,衛福部將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公告,並訂於明(113)年2月1日實施。今(24)日相關政策已在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上公告,因此陸生納入健保確定於明年2月1日上路實行。
行政院長陳建仁指出,健康權是全球普世價值的基本人權,陸生來台就學,進入台灣教育體制內,就照顧健康權及有助台灣防疫的立場而言,學籍超過6個月且已完成註冊的陸生不應排除在外,應視同外籍生及僑生納入健保,希望社會各界以開闊的胸襟,正面看待陸生納入健保議題。
(圖/翻攝自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陳建仁表示,關於陸生納入健保之照顧,經跨部會審慎研議後,將由衛福部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公告:「中華民國陳建仁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由內政部移民署許可發給事由註記『陸生就學』者,為得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之證明文件,並據以被保險人身分參加健保」。
對於陸生納入健保一事,大陸委員會已表示將偕同教育部、內政部、衛福部等機關,在明(113)年1月底前,充分做好對陸生的溝通,以及做好行政作業的整備,使政策能如期、如質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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