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網/記者陳佳慧報導】今年38歲的陳小姐結婚多年好不容易成功懷孕,沒想到某天洗澡時卻摸到左側胸部有腫塊,起初她並不以為意,直到孕期進入七個月時,乳房皮膚嚴重潰爛、傷口還不斷滲血,塗抹藥膏也無濟於事才驚覺不對勁,就醫檢查確診為荷爾蒙陽性乳癌患者。考量孕婦不適合做電腦斷層,加上擔心化療或麻醉會影響胎兒,陳小姐在和婦產科醫師討論後,決定提前於孕期九個月剖腹,並在產後馬上進行電腦斷層攝影,卻發現癌細胞已轉移至肺、肝及腹膜,所幸在透過新一代口服抗癌藥物治療後半年,成功殺死癌細胞。
懷孕罹癌也能化療,不必終止妊娠!
負責收治該名患者的敏盛綜合醫院副院長江坤俊醫師表示,許多民眾常有誤解,以為治療乳癌就要切除乳房、或是化療會傷害腹中胎兒,事實上,不少國外頗具公信力的文獻報告都指出,懷孕超過三個月就可以化療,而且不會影響胎兒,不需要特別終止懷孕,就算真的不想做化療也有其他替代療法,如口服抗癌藥物可供選擇;至於不少患者害怕的乳房手術,全乳切除的機率其實很低,即使是多發性乳癌也可以在全乳切除後立即重建,外觀並不會受到影響。
國內停經前乳癌逾半數,恐面臨生育勞動困境!
台灣乳癌年輕化,好發年齡已提前至45~55歲,統計指出,國內約有一半的乳癌是發生在50歲以前,甚至有一成的患者診斷時不到40歲。江坤俊醫師分析,有別於停經後婦女罹癌後,較能退休專心養病,不少停經前婦女除了得承受治療帶來的身體不適,還得兼顧家庭角色的功能,對於同時處於職涯、工作、生育、家庭等發展階段的癌友,罹病煎熬與挑戰可想而知。過去雖然也有自費口服抗癌藥物可以選擇,但每個月光藥費就要近七萬元,治療負擔沈重,讓不少患者因此打卻堂鼓!
療效與化療無異,停經前婦女也有健保補助
考量荷爾蒙陽性乳癌患者佔比高,健保已於今年元旦放寬細胞週期抑制劑給付標準,讓停經前婦女也能在沒有經濟負擔的情況下,使用口服抗癌藥物治療乳癌,患者只需每天定時服藥,就能達到與化療相似的療效,而且幾乎沒有副作用,治療期間生活如常,能正常工作,江坤俊醫師笑著說,甚至還有病友開心分享道,同事都沒發現異樣、不知道自己得到乳癌。
每月一次乳房自我檢查,遠離乳癌威脅!
江坤俊醫師提醒,絕大多數的乳房腫塊是藉由視診與觸診發現的,民眾不妨定期在家自我檢查,每月一次,以月經來算第一天,建議第十天進行,比較不會漲奶。可以在洗澡的時候沾一點沐浴乳,比較滑比較好推,或是睡覺前,平坦的姿勢比較方便觸摸,摸的時候要用指腹,以順時針或逆時針畫圓的方式輕輕按壓,不論由內而外或由外而內皆可,千萬不要用捏的,因為用捏的一定會感覺摸到腫塊,假如發現異狀也不要遲疑,應立即就醫檢查。另外,45歲以上婦女建議每兩年做一次胸部X光攝影,才能早期發現、早期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