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網/記者吳儀文報導】單身、同性伴侶越來越多,有些人認為《人工生殖法》應隨社會趨勢修法,但根據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媽媽盟)、社團法人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孕婦關懷協會)、社團法人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婦女維護生命協會)調查發現,不支持《人工生殖法》修法開放單身、同性伴侶人工生殖的有73.5%。
媽媽盟等三個民間團體指出修法其實有3大疑慮,並提到雖然衛福部部長薛瑞元曾表示,單身女性、同志女性使用人工生殖是目前「爭議最小」的部分,部分團體也呼應此說法,但兒權公約規定應確保兒童知其並受父母照顧的權利,不應將個人想要擁有血緣孩子的想望,凌駕於兒童權益福祉之上。
開放單身、同性伴侶人工生殖? 調查:73.5%不支持
媽媽盟、孕婦關懷協會、婦女維護生命協會等3個民間團體於去(2023)年12月進行「臺灣『代理孕母合法化』知識及態度」問卷調查。自2023年12月 17日21時至 2024年1 月 1日21時,運用網路平臺(line、臉書等)傳遞問卷連結,收集7780筆有效樣本。
問卷結果顯示,支持單身及同性伴侶可使用捐贈精卵人工生殖的有1218人(15.7%),不支持者則有5720人(73.5%)。媽媽盟等3個民團表示,從這次的調查報告中顯示,民眾多數不支持開放單身人工生殖,對於單身人工生殖使用捐精、捐卵已發生的影響也並不了解,但認為本議題重要且值得關注。
民團:修法違反兒權公約 曝修法3疑慮籲應暫緩
媽媽盟等三個民間團體根據問卷調查結果,主張應暫緩《人工生殖法》修法進程,並提出3大疑慮:
- 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賦予兒童的重要權利: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7條「兒童於出生後應立即被登記,並自出生起即應有取得姓名及國籍之權利,並於盡可能的範圍內有知其父母並受父母照顧的權利」。
知其父母(血統認識權)並受父母照顧是一個孩子建立依附關係、賴以生存、受保護、接受教育、得以順利長大成人的重要權利,每一位兒童皆有權利知悉自己的身世,進一步建立子女對家庭的了解與自我認同。
但《人工生殖法》第13條規定,捐精者為匿名(只提供捐贈人之種族、膚色及血型資料)。因此,單身女性人工生殖後,孩子出生,身分證父親欄位只有一條橫線,不知道爸爸是誰、爸爸在哪裡。
我國已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保障及促進兒童及少年權利之規定,並要求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應符合公約有關的規定,避免兒童及少年權利受到不法侵害,但開放單身女性人工生殖將使兒童成長過程父親缺席,形同刻意製造單親家庭,違反公約的「兒童最佳利益」原則。
- 違反《人工生殖法》立法意旨:
《人工生殖法》立法意旨中提到,人工生殖技術應以治療「不孕」為目的,而非作為創造生命的方法,並禁止以商業目的實施人工生殖技術及其相關行為。
然而,單身女性並非不孕症患者,不符合《人工生殖法》立法意旨,若《人工生殖法》開放單身者適用,等於將個人想要擁有血緣孩子的想望,凌駕於兒童權益福祉之上。《人工生殖法》未開放單身人工生殖,實係考量兒童權益。
- 鼓勵人工生殖不利下一代健康:
根據國健署出生通報統計年報顯示,我國早產兒(<37週)占出生數比例,從民國97年9%逐漸上升至111年10.56%。
而試管嬰兒的早產、低體重及較自然受孕高達將近3倍。國際數據也顯示試管嬰兒之後出現慢性病(高血壓、糖尿病、癌症等)的風險也高。當政府鼓勵人工生殖,這現象只會雪上加霜。
媽媽盟等三個民間團體強調,單身人工生殖恐違反兒權公約對兒童人權的保障、違反人工生殖法立法意旨,並傷害下一代健康,呼籲《人工生殖法》是否修法開放單身人工生殖,應做更審慎周延的討論與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