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嘉義縣政府/圖取自google地圖
嘉義縣113年原有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補助將於3月1日至5月31日受理申請,呼籲符合資格的民眾請於申請期間至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使用管理科提出申請。
「嘉義縣原有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補助」為促使縣內領有合法使用原有住宅設置無障礙設施,並由專業技術人員協助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及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等相關規定建置無障礙環境。
以透過老舊公寓大廈無障礙設施設備改善,除為行動不便者與高齡者營造友善、健康及安全的生活空間,亦協助減輕社區民眾對於改善公共環境的經濟負擔,更可延長建築物使用年限,不需拆除重建即可減少許多非必要浪費。
縣府指出,本次受理對象是針對全縣老舊合法公寓大廈建築物(民國101年12月30日住宅法施行前領有建築物使用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並以設籍住戶為年齡65歲以上者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比例高者的公寓大廈得優先補助。
補貼金額以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共用部分改善無障礙設施補助金額36萬元,以及原有住宅公寓大廈五層以下建築物共用部分改善無障礙設施及設置昇降設備,補助金額216萬元為限。
縣府經發處提醒符合原有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補助申請資格者,請於3月1日至5月31日至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公共建築物無障礙專區網頁下載申請書申辦,如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撥打05-3620123分機轉8173、860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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