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文生/台南報導
台南市勞工局於春安期間執行勞動條件檢查,檢查87家,違法家數42家,裁處金額約114萬元。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前3大違規事項為出勤紀錄未詳實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拒絕、規避檢查,延時工資未依規定給付等。雇主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執行職務者,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籲請雇主應確實依法辦理,以免觸法受罰。
王鑫基局長表示,根據統計,春安期間實施勞動條件檢查,經統計,共檢查87家,有42家違法,罰款約114萬元。違規事項以出勤紀錄未詳實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最多,拒絕、規避檢查排第二,延時工資未依規定給付排第三。提醒雇主出勤紀錄為核發薪資及延長工時工資的重要參據,除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外,也應詳實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
王鑫基局長表示,除必要檢查裁處外,112年辦理近2000場次的法遵輔導,事業單位如不諳法令,可向勞工局職安健康處申請入廠輔導。職安處處長李炫昌表示,該處持續和區公所、警察局、工業區、農會、學校等合作,辦理勞基法宣導會場次外,今年更規劃邀請專業律師與業界講師授課10場次,期能透過不同領域勞動專家實務經驗分享和案例探討,提升事業單位對於勞動法令的了解。
李炫昌處長表示,今年勞基法宣導列車3月份起啟動,3月8日下午在南台灣創新園區服務館1樓國際會議廳、18日上午在新吉工業區服務管理中心一樓演講廳、19日上午在官田產業園區產銷中心會議室、22日上午在永康科技園區服務中心二樓大會議室、27日上午在柳營區農會多功能廳等,辦理勞動基準法重點解析宣導會,歡迎各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踴躍報名參加。
更多新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