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順永/台南報導
小朋友最期待的兒童節快到了,許多家長們會送上一份精心挑選的玩具作為禮物給孩子們,市面上玩具各式各樣,為使兒童安全地遊戲玩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將14歲以下兒童使用之玩具商品,列為強制檢驗的商品範圍,無論是進口或是國內產製的玩具商品,都要完成檢驗程序,並且貼附商品檢驗標識,才可以進入國內市場。
檢驗局臺南分局提醒家長們在選購及使用玩具商品時,應留意以下實用小技巧:
一、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玩具。
二、注意是否貼附詳細中文標示,並應詳細閱讀商品適用年齡、注意事項、主要成分或材質、警語及使用方法等標示內容。
三、選擇適合兒童年齡之玩具,勿將非適用年齡玩具給幼童玩耍,以避免不必要之傷害。
四、「史萊姆黏液玩具」及「奈米膠帶氣球玩具」,可能添加硼砂等化學物質,長期接觸使用易引發過敏性皮膚炎或反應,應注意使用時間,且使用後應立即洗手。
五、波波氣球或漂浮類型氣球選購時,應主動向販售者詢問充填之氣體,如為易燃氣體(如氫氣),或是無法提供充填氣體資訊,請勿購買。
六、檢查玩具之零件是否牢固及小物件(如彈珠、積木)是否易鬆脫,以免兒童放入口中導致哽噎的危險。
七、檢查玩具本體有無銳邊及尖端部分,以免玩耍時產生割傷或刺傷的風險。
八、玩具之繩索、電線不可過長,以免兒童使用時發生繞頸危險。
九、包裝玩具之塑膠袋或薄膜,於拆卸後應即銷毀,以免兒童玩耍產生窒息危險。
十、玩耍中,勿讓兒童將玩具放入口中吸吮或啃咬,以免攝入塑化劑、重金屬等有害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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