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寶林茶室」疑似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持續擴大,桃園市政府衛生局27日晚間接獲疾管署北區管制中心通知,「寶林茶室」A13店腹瀉群聚案,其中1名個案為桃園市民,經疫調該民眾於3月21日晚上至該店食用炒粿條,3月22日出現腹瀉症狀至診所就醫,後於23日再至醫院就醫,目前於一般病房住院中。
桃園市府衛生局表示,針對寶林茶室食品中毒事件,桃園市並無分店。今年已啟動市集美食稽查專案,執行全市50處公/私有市場及夜市高風險即食攤商之食品抽驗,下半年度將執行攤商製程環境衛生稽查。
近日因發生重大食品中毒案件,衛生局利用建置之桃食安心資訊平台,搜尋出轄內販售高風險食品之餐飲業者計207家,並以簡訊通知業者應重視食品安全衛生,食材儲存應遵行先進先出之原則並確保食材在最適當溫度內儲存。
針對寶林茶室食品中毒事件,桃園市衛生局已啟動市集美食稽查專案。
桃園市政顧問顏宗海醫師表示,食品中毒可大可小,與病原菌或毒素最相關,不同的致病因子,帶來的嚴重程度也都不相同,嚴重食物中毒甚至會造成嚴重器官衰竭之生命危險。
有些學者疑慮「米酵菌酸」中毒,但台灣未曾發生,印尼、非洲曾出現過相關病例,常見於發酵的米製品、椰子製品中受細菌污染,「米酵菌酸」中毒少見卻危險,因為產生的毒性強,嚴重者可能導致多重器官衰竭且死亡率高,臨床並沒有解毒劑,只能採取支持性療法。
顏醫師提醒,預防食物中毒「預防」是最重要的,民眾到餐廳用餐或外食應慎選,要注意店家環境衛生狀況;夏天食物中毒案例多,醫學上有個數字叫「危險溫度」,介於攝氏7~60度之間,微生物容易滋長。
民眾買了便當,若是夏天,務必在1小時內吃完,冬天則把握2小時內,如吃不完就儘快放入冰箱保存,要吃的時候再加熱至70度以上,才能殺死微生物。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加強自主管理,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注意廚房衛生狀況,確保製售產品之品質,食品從業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手部有傷口者不可直接接觸食物,應包紮傷口再佩戴手套,若身體不適應停止工作,以免將病原菌汙染食材。衛生局亦將持續加強餐飲衛生之稽查、輔導與抽驗,以確保民眾飲食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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