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網/記者吳儀文報導】劉姓保母接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凱凱(剴剴),卻涉嫌凌虐男童致死,引發眾怒。而衛福部、教育部也著手對兒福聯盟進行查核,在3月22日邀請10名外部專家及業管單位,共15人,至財團法人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共同聯合查核,結果發現兒福聯盟有7大缺失,要求其進行改善。
兒福聯盟7重大缺失 保母招募及管理缺乏完整規劃
衛福部、教育部於3月22日邀請外部專家及業管單位,針對兒福聯盟110年至112年的會務、財務及收出養業務進行檢查。衛福部表示,經全日檢核書面資料及詢問兒福聯盟人員,指出兒福聯盟有以下7項重大缺失:
- 出養必要性評估嚴謹度不足:
雖然有評估指標,但是沒有具體表單工具,而且評估結果的審定與確認欠缺外部人員參與、共同決策的機制,僅為社工及督導的主觀判斷,客觀性、妥適性明顯不足,難符合兒少最佳利益。
- 出養前安置無品質檢核機制:
運用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安置照顧,但對於保母的招募、合作、簽約、訓練、管理與退場機制等,卻缺乏完整、周延的規劃與設計,也未從負責管理保母的主管機關或運用工作技巧及檢核工具等方式,進一步瞭解兒童受照顧的品質。
- 出養媒合過程未納外部意見:
媒合收養家庭的過程,從篩選、評估討論到最後結果,都由社工、督導判斷及內部會議決定,沒有外部專家共同討論,缺乏客觀且周延的團體決策機制。
- 出養家庭的服務與支持消極:
轉介出養人福利服務案量偏低,未符合《兒童權利公約》讓兒少留在原生家庭生活成長的精神,積極提供各式支持的福利與資源及服務,另外也沒有明定安排原生家庭會面的頻率與方式等,親情維繫仍應重視。
- 社工人員缺乏足夠教育訓練:
訓練欠缺充足的出養必要性評估課程,以及對於案童安置照顧期間的風險辨識、兒少保護議題、特殊需求兒少議題、特殊事件的處理等相關課程與訓練,也無相關評核機制檢視訓練是否有達到提升專業知能的效益。
- 督導機制不一難以發揮功能:
督導機制個別差異性大,未規範明確的督導機制、頻率及方式,無法即時且適時提供社工支持、指導,督導系統負有維護服務品質穩定之責,應檢討並重新建置完善機制。
- 財團法人管理內部監督缺失:
沒有專任或兼任稽核人員來執行內部稽核書面紀錄,且控制作業未涵蓋所有作業面向。另外,董事為無給職,未支領車馬費,有應迴避而未迴避情事。
而且原設監察人110年辭職迄未遴選,沒有能發揮內部監督的機制及功能,此外組織架構實際設置執行長、策略長,但其權責與職能分工,並未見於任何書面規章。
兩部要求積極改善 2週內需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衛福部表示,將會發文要求兒福聯盟積極改善,2週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儘速完成相關法令規定事項,以及完整規劃收出養服務相關程序、流程與內外部服務品質控管機制,以維護受服務對象之權益並善盡社會責任,而衛福部、教育部也會積極監督落實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