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文生/台南報導
為維護飲冰品衛生安全,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派員與消保官於4-5月間,抽驗市售飲料及冰品共50件,檢驗結果有7件檢體檢出腸桿菌科超過衛生標準。衛生局表示,已依法通知業者限期改善,如屆期未改正,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微生物超過衛生標準,顯示業者在製作過程中,可能因衛生狀況不佳、溫度保存不當,食材、器具、包裝等遭受污染,或是工作人員的衛生狀況不當等問題造成。呼籲食品業者應當做好自主管理,從源頭降低可能造成微生物污染的風險,確保製售食品的安全及衛生。
衛生局指出,民眾購買飲料冰品時,應留意店家的環境、設備和工作人員的衛生狀況,建議至製作販賣場所環境衛生優良的店家選購。購買後2小時內飲用完畢,不宜放太久,避免產生腸胃道不適症狀。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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