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傳媒|記者楊金銘/綜合報導
前台中商銀董事長王貴鋒挪用11億公款享受豪奢生活,遭新北地檢署依銀行法加重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王貴鋒等7人,並對王貴鋒求處15年徒刑,併科5億罰金,台中銀亦被求處罰金5億元。
除刑事起訴外,金管會也對該行總經理許銘仁減薪5成、為期3個月,並重罰台中銀新台幣1200萬元及台中銀保經300萬元。
檢方調查,王貴鋒為台中商業銀行董事長及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前負責人,除了任內將公司董事長核決權限提高至1億元,另以公司名義,承租Bombardier Challenger 350私人飛機,每月租金高達200至800萬元不等,並多次公器私用,帶親友搭機出遊,使公司蒙受3億6327萬元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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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王男等人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不合營業常規交易、《銀行法》特別背信、《洗錢防制法》等罪,其犯行已使台中商業銀行與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受損超過10億元。
新北地檢署日前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新北市刑大等單位,分別到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等多地同步搜索,查扣Rolls-Royce Phantom 汽車2輛、Aston Martin Zagato及Aston Martin Rapid汽車1輛、M-BENZ S600汽車1輛、M-BENZ S500汽車1輛、BMW740Li汽車1輛與HARLEY-DAVIDSON重機2輛。除了各式車輛外,專案小組另查扣162支紅酒、雪茄近千支、BREGURT錶、ROLEX錶、鑽戒、項鍊、手機、帳冊等證物。
台中銀行前董事長王貴鋒挪用公司10億元資金以及各種豪奢品為其所用,涉嫌掏空公司。圖片來源:台中銀行
檢方亦認為,台中銀不思維護全體存戶或股東利益,改正形同虛設的內控制度,防免弊案於未來,亦不願積極主動追償過去所受損害,消極以對,未將台中銀最佳利益置於最優地位,未見企業誠信文化改善及內控制度優化跡象,為求台中銀永續經營,請求從重科予罰金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