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致愷/雲林報導
淹水達50公分以上,雲林縣府比照中央標準提高為2萬元,加上經濟部救助2萬元,共可申領4萬元/翻攝照片
凱米颱風肆虐造成雲林縣各鄉鎮多處受災,強風豪雨下多戶鄉親飽受淹水之苦。為體恤受災鄉親,雲林縣長張麗善除指示各單位協助災民度過難關,並裁示凱米颱風受災戶淹水救助金比照中央加碼,幫助受災鄉親盡快走出淹水困境。
張麗善表示,為幫助受災鄉親,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縣府原加碼救助金額5,000元,現比照中央標準提高為2萬元。受災鄉親除申領縣府2萬元救助金外,再加上經濟部救助金額2萬元,共可申領4萬元。淹水50公分以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賑災基金會救助1萬元,雲林縣比照加碼1萬元。共可申請2萬元。
張麗善表示,淹水救助金發放以「從優、從簡、從速」為原則,在符合現行法規下,對人民採最有利標準進行救助。提醒雲林縣居民如因本次凱米颱風有淹水受災情形,家戶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請鄉親於災害發生後 1個月內檢附以下資料,向災害發生地鄉鎮市公所申請救助金。
1、3個月內水電費繳納證明
2、可辨識門牌及受災情形照片4-6張
3、存摺封面影本
4、其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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