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周刊記者顏瓊真報導】113年全國性地價稅自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自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因今年11月30日適逢假日,順延至12月2日,請納稅義務人於繳納期限內繳納地價稅,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為方便繳稅,該部提供多元繳稅管道供民眾使用:
一、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者,可持繳款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並請保留交易明細表及加蓋店章的繳款書收據聯等資料。納稅義務人也可持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的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Kiosk)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櫃檯繳納,便利商店代收稅款後將列印交易明細表交納稅義務人收執。
二、金融機構: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即期票據繳納。
三、自動櫃員機(ATM)轉帳:利用金融機構設置的自動櫃員機,輸入相關資訊即時繳納稅款。
四、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利用晶片金融卡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轉帳繳納。
五、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的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412-1366;電話號碼5碼地區及國內行動電話請加撥02(或04);國外地區請加撥國碼+886-2(或4),以上電話之服務代碼166#】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上)轉帳繳納。
六、信用卡:透過電話語音(電話號碼同上)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上)進行繳納,授權繳納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
七、線上查繳稅: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已註冊的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即可線上查詢並繳納稅款。
八、電子支付帳戶轉帳:使用於電子支付機構註冊開立的電子支付帳戶,透過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進行繳納。
九、行動裝置或行動支付APP繳稅:透過行動裝置(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完成線上繳納。
財政部部特別提醒,若至便利商店或以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繳稅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今年12月5日24時前,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內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若已辦理約定以存款帳戶轉帳納稅,應在今年12月2日(繳納期限截止日)於帳戶內預留足夠的存款,以備提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