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周刊記者陳慧鈴報導】這兩天大家是否已經收到今年度地價稅繳款通知書了呢?如果還未收到,可能需要查詢一下了,千萬不要因為地價稅單沒有收到,而錯過了繳費期限。
財政部提醒:108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今年繳納期限適逢假日順延至12月2日截止,逾期繳納者,每逾兩日(108年12月5日起)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且未申請復查者,稽徵機關會依法移送強制執行,請納稅義務人留意繳納期限如期繳納。
戶籍遷出,小心您的地價稅增加了!
財政部表示: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後,戶籍就不得任意遷出,各地方稅稽徵機關雖經常透過各種管道再三宣導,但仍常有納稅義務人因子女就學、就業、選舉或請領補助等原因將全戶戶籍遷出,經稅捐稽徵機關查獲不符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而遭補徵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與一般用地稅率之地價稅差額及處短匿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造成荷包大失血。
這裡必須提醒各位納稅人,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計課且未變更用途者,如果要將戶籍遷出自用住宅時,至少須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已成年之直系親屬任何1人在原戶籍內,該處地價稅才可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如果已全戶遷出,將不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要件者,應於30日內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以免遭補稅及處罰。
e起減紙愛地球,繳納證明電子化!
財政部為響應節能減碳,為環保盡一份心力,民眾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長期約定轉帳方式繳納地價稅款者,稽徵機關已陸續不再主動核發紙本繳納證明,民眾可申請改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繳納證明。
財政部特別說明:民眾可以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或T-FidO行動身分識別認證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證明服務」線上申請,或是至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臨櫃申請,一經申請成功,每年皆可適用。
要特別提醒各位納稅民眾,申請後稽徵機關將寄發認證信,請記得要在規定時間內點選連結以完成認證,逾期未認證則不予受理。
同時民眾如果有急用或需要以前年度的繳納證明,可以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至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 (網址:https://etd.etax.nat.gov.tw) 線上申請,系統處理後即可至該網站下載使用,免至稽徵機關臨櫃辦理,省時又便利,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大家若還有任何疑問,可以利用繳款書上的聯絡電話、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服務電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