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周刊記者蔡武穆報導】投保中心為踐行股東行動主義,本年度上半年總計出席52場次股東會,出席場次主要為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居後、減資彌補虧損幅度較高、董監事酬金異常、涉及經營權紛爭及私募議案涉有疑義或其他重大攸關股東權益案件,出席股東會要求公司說明或提出具體建言。
投保中心表示為促進公司治理,今年同樣有篩選特定產業且公司治理評鑑結果連續三年度落於最末級距之公司出席其股東常會,具體建議公司指定推動公司治理人員,擬訂改善及提昇治理之方案,並定期提報董事會,以建立良善公司治理制度,今年總計出席16家公司提出建言。
該中心並表示自108年起即閞始參採公司治理評鑑結果擇案出席股東會,去年擇案15場次出席,經追蹤該等公司於108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結果,部分公司評鑑排名所屬級距已有所提昇。另今年所擇案出席場次,公司普遍回應對於公司治理評鑑之重視,也表達願意採行提昇公司治理之措施或政策,顯見公司治理評鑑之推動已獲得公司內外部關係人所重視,對於公司治理之提昇應有助益。
另外,投保中心也表示針對股東會涉及經營權紛爭案件,原則均派員出席股東會,關注股東會召集程序及決議方法,現場發現問題即向公司或股務人員反應或以發言程序要求調整或聲明異議;若導正措施無效,股東會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內容有重大違反法令或章程者,則將研擬提起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撤銷股東會決議或其他類型訴訟。有關大同股東會衍生之相關爭議事件,投保中心已於109年7月6日對於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提起裁判解任訴訟;該中心強調,本件解任訴訟若經判決確定,將適用新修正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關於3年內不能再任董監事之失格規定,應可對市場產生警惕作用。投保中心也再次呼籲公司、股東會召集權人及股務部門或機構,在股東會召集程序及決議方法等,務必確實遵守法令規章並公平對待全體股東。
股東會為股東與公司經營團隊進行交流及發表意見之時機,其所討論之議案均攸關股東權益,投保中心建議股東應盡量出席、表達意見並參與表決以行使股東權利;至未能親自出席股東,亦可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