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如何計算?
若是106年5月12日以後發生的贈與行為,目前的課稅計算公式如下:
【案例1】父親於2021年12月1日從帳戶匯款500萬到兒子帳戶,當作兒子的購屋頭期款,若父親同一年度並無其他贈與行為,則父親應該在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稅額計算:(500萬-免稅額220萬)✕邊際稅率10%=28萬元。
【案例2】父親於2021年12月1日從帳戶匯款200萬到兒子帳戶,當作兒子的購屋頭期款,若父親同一年度並無其他贈與行為,則現金贈與200萬元並未超過當年度免稅額,因此,父親不需要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依據財政部62.9.27台財稅第37365號函)
【案例3】父親於2021年12月1日將200萬公告現值的土地持分,希望贈與過戶到兒子名下持有。就算父親同一年度並無其他贈與行為,父親仍需向國稅局申報贈與。否則,父親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產權移轉登記時,因二親等間過戶,地政事務所仍要求父親出示繳驗贈與稅免稅證明書,否則無法完成過戶。
提醒:贈與未超過免稅額時,現金贈與免申報,土地與股票仍必須申報。
父母贈與子女220萬元,下一次主張免稅額要等一周年後嗎?所謂每一位贈與人「每一年」可以有贈與稅免稅額220萬,是指日歷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以,父母在12月31日贈與子女220萬元,隔天1月1日馬上就有新的免稅額可以使用。
如果長輩的資金安排妥當,可以透過「跨年度密集贈與」,讓子女短期受贈高額資金,方便成家立業及創業!驗算如下表。
再依照遺贈稅法規定,子女婚嫁時,父母可以另外贈與100萬元,免予計入當年度贈與,則父母可以再多贈與100萬元。但是,法規並無明確規定是父母合計100萬元,或每一位父母個別100萬元免計入?目前依照國稅局發文宣導內容來看,稽徵機關認為是每位父母可以個別婚嫁贈與100萬元,再計算免稅贈與合計如下表。
如果新人的雙方父母都可以依照上表的規劃贈與金額,則效果可以加倍為2,1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