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知道嗎?我一直以為我是公司的老闆娘,我陪著他辛苦創業,生了二個女兒,但是女兒的生日、開學日、家長會,永遠都是只有我去。當他變心的時候,他想盡辦法讓他媽進來公司,排擠我這個『外人』,說我沒生兒子,應該趕快把位子讓出來。突然有一天,他不讓我進公司,說我把公司弄得一團糟。我才發現,這十五年來,我沒有存款、沒有收入,他把資產都放在他媽媽那裡,在他心裡,我只是讓他『養』的寵物,而這隻寵物,該走了。但是,我什麼都沒有。」
這是一位網友的來信,跟今天的新聞對照,看起來觸目驚心。
父母真的不要介入孩子的婚姻,任何形式的介入都一樣。從最開始的住在一起,到當中的財務管理,到最後的離婚結果,通通不要介入。「我把你當女兒看」,在許多父母的眼裡,只是因為自己的孩子「娶」了這個人,所以「必須」把她當女兒看。但是,一旦兩個人發生衝突,公婆很容易把外遇,歸咎於「都是她沒照顧好我兒子」,把缺錢,歸咎於「都是她不會理家」,「只生」女兒,就是這女人不會傳宗接代,孫子不會叫人,就說是媽媽沒教好。家裡不夠整齊,就說這女人每天在家沒事幹,也不知道打掃。
華人世界裡的許多婆媳關係,就是這麼變態。
許多女孩的志願,就是「嫁」一個好老公,以後在家相夫教子,從此過著「男主外、女主內」的生活。即便工作,也是以夫家的工作為主,幫他打理財務、向娘家借錢、到公司當「老闆娘」,過著「老公看心情給你零用錢,以為打拼來的一切終究都是為了這個家」的生活。
畢竟,許多女人都會這麼想,「我也工作、他也工作,那這個家誰顧?」
「一起工作、一起分攤照顧啊!」畢竟沒有自己的工作,就是沒有自己的底氣。今日你葬花,他日誰葬你?所以,十點又來了:
1.「盡量」不要跟婆家住在一起,除非這個男人「極有擔當」,可以擔當起一切太太跟婆婆之間的不愉快,而不是用「我媽就這樣,你不要跟她計較」來處理。
2.不要讓公婆介入公司的財務與管理。如果在公婆的公司上班(最好不要),不要有「這公司將來也是我先生的」這種心態。
3.不要當老闆娘!要當老闆、股東、員工,就是不要當老闆娘。
4.不要當沒有職稱、薪水,只能乖乖為對方做事的員工。
5.所有的家事,都不是無償的!衣服不會自動折好、小孩不會自動長大、地板不會自動乾淨、晚餐不會自動出現。如果沒有相對應的薪水,請去工作,家事一起做。
6.自己的工作,很重要。如果家裡非得要有個人才能照顧小孩,請把保母費、廚師、家政工作者等等的成本計算在內,跟有在工作的人要錢。
7.結婚以後,法律上規範,夫妻在財務上有互相報告的義務。當對方不願意透露自己的薪水、投資,那麼就該想想,這個人還有什麼是你不知道的事。
8.不要為了婚姻而委屈自己原本的生活。如果結婚必須要以「沒有自己的生活」、「沒有自己的摩托車」、「沒有自己的工作」、「沒有自己的生活空間」來犧牲,那麼,千萬不要結婚,離婚很難的。
9.離婚跟咳嗽一樣,不要忍。你可能會以為,少了你的配偶,你的世界就會瓦解。但事實上是,少了你前夫,你會擁有全世界。
10.離婚,多數時候不會是你以為的問題,因為或許跟這個人的婚姻,其實才是問題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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