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電視劇《犀利人妻》中最強小三「黎薇恩」爆紅的藝人朱芯儀,日前透過影片告知自己確診乳癌,震驚各界!年僅36歲的她本以為自己是罹患乳癌低風險群,沒想到在超音波檢查時被告知要做穿刺、切片等進一步檢查,一周後確認罹患乳癌第二至三期,且已轉移至淋巴,現正進行治療中。
根據衛福部資料顯示,乳癌為台灣女性癌症發生率第1名,根據資料顯示,台灣過去21年來,乳癌發生率逐年攀升,從0.03%(每10萬人口30人),飆升到0.0789%(每10萬人口78.9人),成長2.6倍,且患者有年輕化趨勢,發生高峰年齡落在45~69歲且有年輕化趨勢,根據國健署癌症登記資料顯示,2018年診斷出14214名乳癌個案,平均約每37分鐘就有1名女性罹患乳癌,而女性終其一生每12人就有1人可能罹患乳癌。
台灣因為勞健保的權益,因此很多人認為保障就已足夠,不需要再藉由商業保險補足,事實上,保險是轉嫁風險的工具,究竟買保險是「替未來準備」還是在「壓榨你現在的生活」? 隨著醫療科技進步,癌症已非不治之症,但是卻像慢性病一樣,積極治療的大筆醫藥費、後續觀察的長期照護費,都是無止盡的醫療費用,因此抗癌過程的「食、醫、住、行」都需備妥足夠銀彈。市面上癌症險種類多元,有一次給付型,也有分次給付的傳統型癌症險,民眾到底該怎麼挑才符合需求?
一.一次給付型:一次給付型癌症險是,只要醫師確診罹癌,即可獲得一筆保險給付,有的商品針對這筆保險金,又區分「初次罹患原位癌或低侵襲性癌症」(最早期或定義為第0期的癌症)及「初次罹患癌症」2類,理賠以1次為限,理賠完保單也就無效。
若保戶確診罹患原位癌,保險公司會先給付保額10%~15%的保險金,之後保單仍有效,日後若罹患屬惡性腫瘤的癌症,則再給付一筆保險理賠金。例如友邦人壽癌症險,只要罹患癌症整筆給付,讓療程費用不擔心、安心養病不用愁。另外第2保單年度起罹患「特定癌症」,依診斷確定日所在保單年度給付 50%~60%保險金額;如果在保單有效期間內死亡,會給付身故保險金,且不用扣除已領取的保險金,契約滿期時還活著且保單還有效,保險公司會依照累積已繳保險費給付50%保險金,且不用扣除之前已領取的保險理賠金。
二.分次給付型:癌症險理賠項目主要包括住院日額、出院療養、手術、門診、放射線及化學治療、骨髓移植、乳房重建等,早期的癌症險保單條款針對化學治療是註明理賠注射化療,隨著科技進步出了很多口服的化療藥劑,不過,現在多數市面上的癌症險不再有此限制,民眾在投保前要仔細看清楚理賠項目及相關條款。
儘管因為昂貴的新療法出現,讓一次性給付似乎更讓民眾接受,但還是需評估額度是否足夠,專家建議在經濟能力允許後,可以增加分次給付的傳統型癌症險,可以輔佐轉嫁出院療養收入中斷的風險,保單載明每月提供一筆照護金給罹癌保戶,直到約定次數上限,例如保證給付36個月等。
三.實支實付型:實支實付醫療險必須住院才能有理賠,但由於可支應健保不給付的雜費項目,仍舊不可或缺,在經濟能力許可下,規劃可副本理賠的雙實支作為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