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為遏止酒駕行為,酒駕新法已於今年3月31日施行,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依據酒駕新法規定,於5月9日公告第一波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17日再公告第二波酒駕累犯名單。
本次公告的酒駕累犯名單有3位,1位於桃園區違規酒駕被攔查;另2位則是在八德區有違規酒駕情形,3位都是累犯;截至目前計公布5名累犯名單,分別在5月9日公布2位、5月17日公布3位。
裁決處表示,自111年3月31日酒駕新法施行後,108年7月1日起10年內第2次累犯,經裁決確定後,依法陸續於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告專區揭露違規駕駛人全名、照片及違規事實等資訊。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處長張丞邦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避免因酒駕行為發生交通事故而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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