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府先前向行政院申請北市議會通過的「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函告無效」,但行政院已在日前回函難認定牴觸憲法,因此台北市府需遵從議會通過的自治條例,亦即重新發放重陽敬老禮金已成定局。對此,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13)日偕同秘書長陳志銘,召開記者會宣布,基於依法行政原則,在堅守財政紀律及財政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將從民國112年起編列重陽敬老禮金預算6.22億元,明年重陽敬老禮金發1200元,但低收及中低收入戶長輩仍照舊發放1500元敬老禮金; 99歲以上(原住民為89歲以上)之人瑞長輩仍是發放1萬元。
黃珊珊表示台北市高齡人口增加快速,111年成為超高齡社會,111年5月65歲以上長者已達50萬892人,佔總人口比率20%,人口老化速度比全國整體更快,過去7年重陽禮金政策調整致送對象為低收、中低收入,以及99歲以上長者,將一次性發放重陽禮金預算做長期福利投資及布建社福設施,讓健康及失能長者可以使用更妥適的福利。
(圖/台北市府秘書處媒體事務組)
台北市府表示,經過7年的財政精實管理,共清償了570億的債務,不僅債務實際數已經控制在預算規模50%以內,債息支出也控制在預算規模千分之3以內,因此今年(111年)在編列明年(112年)度預算時,才能在良好的財政基礎上將還債及儲蓄的力道稍微放緩,提供敬老金發放的條件。
(圖/台北市府秘書處媒體事務組)
北市府基於財政收支平衡及零基預算原則,且不排擠其他政事支出預算,評估整體財政狀況後,訂定重陽敬老禮金編列預算標準,未來將於編列下年度概算時,參酌前2年度平均歲入歲出餘絀決算數,提撥10%作為重陽敬老禮金預算,北市府規劃112年,將維持低收及中低收入戶長輩發放1500元敬老禮金及99歲以上(原住民為89歲以上)之人瑞長輩發放10,000元,餘各年齡級距的長輩,將視當年預算分配,訂定發放金額,以112年老人人口數初估,預計每人為1,200元。藉重陽禮金與禮品的發放尊重並感謝長者對臺北市做出的貢獻。
(圖/台北市府秘書處媒體事務組)
(圖/台北市府秘書處媒體事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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