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危老重建案爭議多,房產學者張金鶚更發言直指很多預售屋工期拉到「十年」不合理,代表爛尾樓風險越來越大,知名房仲地主陳泰源也在祖產重建案中發「不自殺」聲明槓上改建建商!
2022年通膨升息趨勢下,建商缺工缺料、面臨通膨等議題衝擊下,要怎麼跟建商談判,才能拿到比較好的換屋條件?如果跟建商之間碰到爭議,該如何保障自身的權益?特別以此故事為例,訪問房仲地主爭議案中的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以及建築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劉明滄、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鄭義嚴、陳守文律師,分享危老重建常見建商、地主的過招秘辛。
以知名房仲陳泰源的案例舉例,饒河街店面祖產合建案先跟第一手建商寶吉第簽約,但寶吉第週轉不靈倒了、變成爛尾樓,18年老牌營造廠大家營造跳出來接手成立「大家地產」建商品牌,爛尾樓才得以重生成為危老重建案「松蔦青語」,但預售屋銷售期間,遭陳泰源直接開記者會爆料,用「不自殺聲明」、「一屋二賣」等假設性聳動議題,意圖阻止銷售,並三次提告建商,遭到法院三次駁回。
以建商的角度來看,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認為,陳姓地主這案例的確值得收為教案,讓業界討論,陳姓地主參與房屋分配選換屋會議時,希望「無償」從約定的低樓層換到價值較高的高樓層,不想依合建合約中「找補機制」付出「價差」,主張「可隨意變更分配權利」,無視合約精神導致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並一再利用其媒體優勢持續放話,意指危老獎勵坪數遭建商全數私吞。
卓家雄表示,大家地產在溝通過程盡最大誠意,透過信託機制將陳姓地主想要的高樓層先全數保留,犧牲銷售,等待協商最終結果,因此不會一屋二賣、產權不清。」至於危老是否私吞所有獎勵?卓家雄表示:「大家地產付出許多時間成本提案,爭取到後來才頒布的危老獎勵後,即依合約分配最大坪數給陳姓地主,建商必須依合約公平對待每位地主,不是會吵的地主就有糖吃,我們持續認真蓋房子,後續相信正規法律途徑會還給我們清白。」
合建案因為有很多文字需要地主印鑑多次蓋章,授權給建商時應該在合約上講好授權範圍,才不會有後續糾紛,以陳姓地主故事為例,以盜用地主印鑑為由,提告大家地產偽造文書高達三次,至今法院已「三度」偵結「不起訴」,還給大家地產一個清白。
建築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劉明滄表示,合建契約常有糾紛,是因為彼此認知解讀不同,建議地主要將合約至少給『三個師』審閱過,第一是『估價師』,算出權利價值、第二『建築師」,顧好容積多寡,第三是『律師』,負責把關條文用語、退場機制是否對地主有利。」
律師陳守文指出,合建就是由建商蓋樓,蓋成後地主再拿土地和建商換房子的互易契約,也就是說,建商負責依法令辦理建築設計、及請照興建事宜,自負所有營建費用,至於大樓興建完成取得使用執照後,地主可拿多少土地換得新大樓多少坪數及位置的房子,就按照合建契約內容辦理。本案例地主明顯是想藉危老容積獎勵製造「爭議」來要求建商再多給坪數,但此策略以法律面來看恐站不住腳。
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鄭義嚴對合建爭議案,則是建議地主思考另外一個角度:「要留什麼樣的資產給下一代?每次都更啟動都是很難得的契機,因此基地條件、容積、未來的售價,都要想好再進行。」
劉明滄委員則打趣的比喻:「很多地主不了解自己土地的條件價值,以布料來舉例,這塊布是做內褲的,無法做西裝,要看懂自己土地的條件,這是最重要的。」建商最頭痛的是地主經常提出「一坪換一坪、再加一個車位」這會窒礙難行,因為土地能蓋多少容積、才能計算分回多少,分配取決於造價跟房價,房價高的地方,自然就分得比較多。」因此建議雙北地主在參與都更、危老重建過程中,一定要學會基礎容積計算,才能看懂合建契約裡面的換算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