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周刊記者顏瓊真報導】內政部推動《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於1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其中,對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遭到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名譽理事長,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的批評,指法令將重創政府正在推動的都市更新業務,並讓他投入整合的「正義國宅」都更案被卡關。
王光祥(圖中)指出,他正義大樓都更案投入20年耕耘,遇過一切艱難險阻,好不容易一一克服,但內政部修法,卻大大打了都更業者一記耳光,他希望推動都更改建的內政部教教他!
正義大樓都更案有台北市最牛都更案之稱,整合過程多達三、四十年,其中更出了一條人命,而王光祥的三圓建設於20年前,從之前整合業者龍麟建設手中盤下,並出資興建,惟限於當初是龍麟建設進行整合,都更戶同意書是由龍麟簽的,若三圓建設當都更案「實施者」,都更同意勢必重簽,將橫生枝節。
因此,三圓建設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無法在「都更計畫書」中當實施者,只能出資,問題是,此案是在民國108年都更條例修法,新增「出資者」名義,在法不溯往,故三圓建設也不是「出資者」。
王光祥表示,他是實際的出資者及興建者,但被都更法令所限制,以致正義國宅都更案今年將可交屋,屬於三圓建設可分配的部分,未來卻要卡在「私法人」購屋許可制上。
他說,「蓋房子的錢是我出的,施工是我完成的,受到法令限制,只能用買賣方式跟原來的實施者拿回我該分到的。」
他說,私法人購屋許可制只要一上路,他當初跟實施者協議應該分給我的房子,要先提使用計畫,說明我有合理使用需求,呈報內政部找專家學者一起討論,如果作成許可的決定,我才能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有幸能獲得許可,我拿到房子後還要等待5年,才能再移轉給購屋者。
王光祥表示,都更案程序冗長、整合困難,他的案子只是冰山一角,全國各地的各種狀況不知凡幾。請問:這樣的許可制是在打炒房,還是陷兢兢業業的都更從業者於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