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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教育部國教署)
性別平等觀念已受大眾重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增進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對校園性別事件的調查處理專業知能,日前舉辦「111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法令說明會」,計103位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參與,期待透過實務案例及法規適用,探討發生成因、事件處理、救濟程序等面向,持續提升學校處理事件的專業度,共同營造性別友善的校園環境。
國教署指出,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法》111年1月19日修法,管制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行為人納入不適任教師,是本次法令說明會研習重點。研習課程邀請專家學者分享實務經驗,透過案例說明並搭配適用法令,強化學校性平會委員對於修法要義及精神之理解;探討校園性別事件發生成因、事件處理特性,釐清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常見的疑義。提升學校辦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的調查處理能力,以維護校園安全,保障學生權益。
此外,由於校園性別事件調查過程高度牽涉相關人員的權利義務,因此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必須特別注意處理程序、申復申訴及行政爭訟等救濟程序,讓學校用最專業的方式強化相關事件防治工作,並降低爭議的發生。
國教署表示,期望藉由法令說明會深化學校在面對校園性別事件時都能具備周延的法令知能,以及友善、同理心的處理態度,也讓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強化性別事件防治等教育面向更加落實,打造友善溫馨的性別平等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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