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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興隆D2區社會住宅(圖/資料照片,圖源:台北市府都市發展局)
近期有媒體報導,政府擬將修改「社會住宅」政策,新上任的陳建仁內閣將推動能長期租用的「使用權社宅」。對此,行政院內政部長林右昌今(7)日澄清,「使用權社宅」並非既定政策,請勿以訛傳訛!林右昌指出,社會住宅有三個很重要的精神:1.在最需要的時候,留給最需要的人;2.要有一定的周轉率;3.要有退場機制。
林右昌說明,現行使用社宅的時間採3+3年的設計,這個我們可以滾動檢討。不過,台灣的社宅政策起步非常晚,是民進黨列入「十年政綱」,在蔡英文總統執政後才開始推動,跟其他國家已推行數十年的狀況完全無法相比。所以,不管是直接興建還是包租代管,台灣社會住宅的數量都還需要大幅提升,這是社宅政策最大的課題,也是未來要繼續努力的方向。
林右昌進一步說明,社會住宅的使用,一定要有退場機制,當使用者達到一定的社會經濟地位之後,就應該退場,把國家資源留給更需要的年輕人以及弱勢族群,做最有效益的使用。就像停車問題一樣,車很多但停車格有限,因此公有停車格為什麼要規定費率以及限制使用時間,就是要提高周轉率,把需求留給最需要的民眾來使用,這個道理相信大家都能夠理解。至於「使用權社宅」想法,尚待更多的討論與研議,並非既定政策,請勿以訛傳訛!
林右昌強調,他非常重視社會溝通,內政部如有重大政策,將親自跟社會大衆報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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