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20)日公布今年第1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就業服務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計有347家業者,開罰逾2000萬。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96家;其次未全額給付勞工工資及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各有49家;至於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則有46家。
另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86家。至於違反就服法部分,因對勞工年齡歧視而遭開罰,有1家。另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未依法給付資遣費,有2家。以上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
勞工局指出,統聯客運因使勞工超時工作,本次已是第8次違反同一規定,且該公司僱用勞工人數達1500人,因此遭加重裁罰80萬元。另指南客運因「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休息時間」,甚至有使勞工月延長工時達132小時,違反單月延長工時46小時法定上限,且本次已分別是第6次及第3次違反同一規定,因此合計遭重罰62萬元。至於紙盒印刷製造業美正紙器公司,因未足額給予勞工加班費及使勞工超時工作,亦重罰40萬元。
有鑑於客運業者經常使勞工超時加班,除影響駕駛勞動權益,亦危及乘客及用路人的安全。因此新北勞檢處每年針對客運業至少發動2次專案檢查,針對累犯事業單位加重罰鍰處分,另因《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亦訂有罰鍰、吊扣/吊銷牌照、定期停止營業、廢止營業執照等處罰,如檢查發現有客運業者使駕駛超時工作,也會副知交通主管機關進行查處,維護公共安全。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109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勞工局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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