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嘉義縣警局今(20日)天公布轄內前五大檢舉鄉鎮熱區及主要檢舉項目,以民雄鄉檢舉違規案件最多,而最常被檢舉的違規態樣為「變換車道或轉彎未使用方向燈」,嘉義縣警局提醒民眾,開車上路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免成為檢舉鏡頭裡的主角,造成荷包大失血。
嘉義縣警局表示,隨著智慧型手機、行車紀錄器普及,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不斷增加,現已進入全民監督時代,經統計111年度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共計3萬9,591件,經查證屬實舉發3萬3811件,其檢舉前3大違規態樣分別為「變換車道或轉彎未使用方向燈」8562件,「駛入來車道(逆向行駛)」3918件,「闖紅燈」3544件。
另,縣內各鄉鎮市均有受處理民眾檢舉案件,其中前五大檢舉鄉鎮熱區及主要檢舉項目如下:
1、民雄鄉
一、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二、駛入來車道(逆向行駛)
三、未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四、爭道行駛(駛出邊線、跨越兩車道)
五、違規超車
六、闖紅燈(含紅燈右轉)
2、水上鄉
一、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二、闖紅燈(含紅燈右轉)
三、違規超車
3、中埔鄉
一、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二、闖紅燈(含紅燈右轉)
三、未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4、太保市
一、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二、闖紅燈(含紅燈右轉)
三、未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5、朴子市
一、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二、未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三、闖紅燈(含紅燈右轉)
縣警局表示,民眾交通違規檢舉係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法定舉發方式之一,警察依法必須受(處)理並核實舉發,政府雖已自去(111)年4月30日起施行新修正條文,將民眾可檢舉的違規態樣限縮至46種,但受理舉發件數仍居高不下,提醒民眾開車上路要隨時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以免成為檢舉鏡頭裡的主角,造成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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