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大家看看這副嘴臉!」、「0900-XXX-XXX,歡迎問候他。」如果你遇到不平之事,常在臉書或Line等社教平台發表這樣抒發內心氣憤的用詞,類似網上「公審」,那要小心觸法!另凡事問AI,答案就一定正確嗎?
要隱匿個資 以免觸法
在AI時代,大家凡事都會問AI,好像AI是「萬事通」,但真的能凡事都信AI嗎?
崔媽媽基金會表示,常接到很多租屋上的糾紛處理,打電話求援的租客,有不少人會事先問AI怎麼辦?
也有些人會在FB臉書上問網友,或者就在公開的社群平台上開罵,或公開一些對方資訊,殊不知,你的「氣不過」,卻可能誤觸法律地雷。
崔媽媽基金會表示,遇到租屋糾紛,很多人第一反應就是上網求助。然而,求助網友時貼出的資料,包括租約、對話紀錄或描述糾紛方式,其實大有學問。若踩到「公開個資、傷害名譽」的紅線,可能節外生枝,引出更多問題。
也有部分的人會求助於最夯的「AI」,但忽略了提問方式可能造成AI回應的不周全。
崔媽媽解析兩大求助地雷
因此,崔媽媽基金會特別針對凡事問網友及AI的情況,說清楚「求助時的危險地雷」,讓你能精準避開,抓住救星!
針對「不懂就問網友篇」,崔媽媽基金會表示,遇到問題打開社群已經是許多人的反射動作,無論是想確認自己說得有沒有道理,或是希望有人提供經驗,甚至只是情緒需要出口,想找人說說。
但除了神人救兵,網路作為一個公開的環境,也可能暗藏危機,因此務必多想一步:為了解決問題,我可以公開哪些資料,才能既不影響「網友們協助出主意」,又「不會讓自己陷入糾紛」呢?
情緒性字眼 小心惹禍
崔媽媽基金會說,在情緒衝動下,也不得利用「公審」、公開羞辱、威脅,或公開資訊號召其他人去騷擾、攻擊對方。像「讓大家看看這副嘴臉!」「XXX(全名)O蛋,出來面對!」「認明照片上的招牌,大家一星謝謝。」「0900-XXX-XXX,歡迎問候他。」(圖一)

發文者看似利用了平日慣用的社群發表看法,但也要注意法律底線,例如,以言語恐嚇他人,可能涉及《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公然貶損他人名譽,可能涉及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散布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具體事實,則可能涉及第310條誹謗罪。
此外,若言論已構成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或人格法益,亦可能依《民法》第184條、第195條等規定,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若涉及不當揭露、蒐集或利用他人個人資料,也可能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
崔媽媽基金會並幫大家科普這些法律知識,讓大家了解,逞一時的口舌或文筆之快的「後果」,你負擔得起嗎?
以《刑法》第305條的恐嚇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第309條公然侮辱:「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310條誹謗:「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至於《民法》第184條的侵權責任損害賠償:「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195條人格權,「1.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2.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3.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崔媽媽基金會表示,想要求助,往往不得不公開糾紛細節,然而在提供資料的同時,也不能忘記「個資保護」的原則,像租約、文件、信件、帳單、存證信函,等文字類的資料,請在提供時確認是否有揭露個人資訊的部分,而常見的個資內容,如地址、承租人、出租人資訊、電話、身分證字號、銀行帳戶、簽名,應該用「便利貼」遮蓋、後製塗黑等方式處理(圖二)。

另不少人會將「溝通紀錄截圖」po到社群平台,這種通訊軟體上的對話截圖,要注意是否有對方肖像、姓名或其他可能導致對方被辨認的資訊。因為這些頭像、姓名、含有個資的聊天內容,容易引發對方蒐證,作為訴訟的證據。
此外,提供照片時,建議只拍糾紛主體,例如故障物品的特寫。至於影片,進行個人保護的處理難度高,建議不要公開提供,自行留存即可。
其他,則要避免提供過於清晰的資訊,如果透露的資訊組合後,可以辨識出特定對象,仍可能涉及個資或隱私的侵害。
崔媽媽基金會表示,根據個資法第二條,只要是「足以直接或間接識別該個人的資料」,就屬於需要保護的個資。因此最安全的做法,就是以「解決問題所必要」為限,其他的內容能隱藏就隱藏,千萬別逞一時之快,卻惹禍上身。
時間+事件+處理經過
崔媽媽基金會表示,向網友或AI求助時,任何論述以客觀事實為主,內容盡量只包含實際經歷、以及能提出證據的事實(圖三)。
舉例來說,只要說明 「時間+事件+處理經過」,如9/25-13:15第一次跳電,到總開關發現電閘溫度很高無法復歸,第一時間打給房東。9/26-08:22早上發現沒電,並聞到燒焦味從電閘傳來,房東沒接電話。10:12房東回電說會通知水電師傅,約下午時間14:30。14:30房東臨時失約,水電師傅告知整組燒燬,要全部換掉,房東沒接電話。
崔媽媽基金會指出,論述時應避免揣測、人身攻擊,如「我看我入住時他就已經預謀了」、「那模樣他肯定一開始就決定擺爛不處理了」,像這種沒有證據,僅為推論的話,最好就不要說。
凡事問AI的求助技巧
至於「不懂就問AI篇」,崔媽媽基金會表示,你是否在使用AI時,發現「可能會出錯」的警示呢?AI的方便會讓人忽略「AI幻覺」的問題,當問題牽涉到嚴格的權利義務時,請不要將AI的回答,作為唯一的法律判斷依據!
崔媽媽基金會表示,AI只是輔助,許多原因會導致答案出現偏差,例如:
一、提問不全:因為對租屋糾紛不熟悉所以問AI,但也因為不熟悉,無法判斷哪些是必須提供的關鍵資訊,這就會導致答案出現偏差。
二、引用錯誤:AI的知識來源廣泛,可能會不慎引用到並不適用的法條,例如尚在草案階段、已經作廢、甚至是國外的法條。
三、時效問題:發生事件的時間序/時長可能會影響處理方式,若無法清楚告知,答案也會出現偏差。
崔媽媽基金會表示,向AI提問、求助,若提問的內容是錯誤的資訊,可能造成AI錯誤的情勢判斷,給了不合適的解答,反而讓你錯過維護自身權益的最佳時機。

正確處理糾紛的起手式!
崔媽媽基金會提醒,很多糾紛的發生,大家都容易「本位」思考,從自身的立場去想事情,抒發怒氣,但生氣無法解決事情,從臉書找「溫暖層」、討拍,或從AI找答案,都只能當做參考。
若是屬於租屋糾紛,可尋求崔媽媽基金會租屋法律諮詢 ,在網上搜尋「崔媽媽好搬法」,進入頁面做預約登記+上傳糾紛相關資料,崔媽媽將於五個工作天內以電話回覆,但聯繫「三次」未接聽,將不再安排後續回電,需重新登記排隊。
崔媽媽基金會最後提醒,不公審、不衝動、不盲從,才是正確解決租屋糾紛的起手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