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您好,我是銀行的客服專員,想請教您最近有沒有借錢的需求?」剛滿50歲、身為傳播業高級主管的蕭文嬌接起手機,客氣的回答道:「我不需要,謝謝。」掛上電話,正在思索為何銀行會有自己的手機號碼之際,不到5分鐘隨即又是一通陌生號碼的來電,「小姐您好,我是律師事務所的專員,請問您過去或是最近有沒有與銀行進行債務協商的需求?」蕭文嬌以一貫的方式回答:「我目前沒有這類問題耶,不好意思。」雖然對方沒有繼續利用話術攻勢進行糾纏,不過,這些人怎麼拿到自己的聯絡方式,仍讓蕭文嬌感到十分好奇,因此便反問對方:「請問你怎麼會有我的聯絡方式呢?」電話的另一端則答道:「我們是採取電話號碼後三碼、以隨機抽樣的方法選擇聯絡對象,很抱歉耽誤您的時間,謝謝。」前後接起兩通電話,內容卻是完全不同,讓人不禁對於現在台灣的不景氣感到憂心。根據行政院主計處最新統計資料,2008年12月失業率再度向上攀升至5.03%,不論央行、主計處,甚至任何一間機構法人,均認為未來還會繼續上揚,更重要的是,這樣的數字裡還不包括正為無薪假大感困苦的民眾。或許,當前經濟環境之窘迫,著實讓每一個活在這塊土地上的老百姓都感受到了,因此引發銀行以及相關單位對於民眾債務處理方面的關切。
#@1@#其實,蕭文嬌在1個月前才剛與銀行協調完畢債務相關問題,即便最後結果讓她感到滿意,可是過程內心卻飽受煎熬,讓她對於銀行在處理債務的作法上,有了更深一層的認識。2009年1月18日8點45分,時間正好是蕭文嬌抵達公司上班之後經過15分鐘左右,就在她仍自規劃著一天行程之際,任職公司的法務部門人員急急忙忙從樓下帶了一張法院執行命令上來,打開公文一看,竟然是欠了銀行30餘萬元,並且由法院要求強制執行扣押每月薪水1/3,用來償還積欠銀行債務的內容。向來有使用信用卡循環額度習慣的蕭文嬌,霎時之間感到晴天霹靂,努力思考著到底什麼時候欠了銀行這筆款項未還。由於自己繳息還款向來十分正常,理應不會遭受銀行催繳,甚至採取法院強制扣押薪水的作法對待,因此,她急忙打電話至5年來均固定使用信用卡的發卡銀行詢問,巧的是,這與向她催討債務的銀行正是同一間,因此她心想應該可以一次把問題解決,於是便撥電話至銀行客服部門詢問;豈料,客服專員在幾番查詢帳務紀錄後告訴她:「蕭小姐,您在銀行的繳款紀錄都很正常,而且並沒有查到有積欠其他債務未還的狀況,要不要直接打到法院去問看看呢?」
#@1@#電話掛上,蕭文嬌隨即撥打公文上法院的電話,詢問承辦法官,得到的回應是:「公文中有明確記載銀行相關承辦人員的姓名與電話,您打到銀行去問比較詳細。」因此,蕭文嬌便與負責處理相關事宜的督導聯絡,一問之下發現,這筆欠款原來是在1998年時,因為替朋友擔當保人向銀行申辦貸款,朋友現在卻不還錢,並失去行蹤,因此才產生出來的負債;儘管當初與銀行借款時有將房子設定二胎房貸作為擔保,但是由於資產處理所得不夠償還債務,因此尚有30餘萬元要向蕭文嬌追討。雖然銀行方面強調一切都是按照銀行法規定辦事,但由於事情過了11年之久,在這段欠債期間內,蕭文嬌卻從未接到銀行追討相關的通知,不禁讓她對於這筆負債感到非常困惑,努力思考著自己到底有沒有當朋友的保人,甚至這張法院強制執行命令的真偽,可能也得再經查證。於是,她請從事律師工作的朋友協助調查,最後確定確有其事,因此,便與銀行開始溝通該以怎樣的方式償還這筆負債。
#@1@#這筆債務的起因是替朋友作保,蕭文嬌明白自己有必須償還的責任,因此,便拿出誠意與銀行協商,撥了通電話給負責處理相關事宜的督導,希望可以取得一個雙方都同意的還款方式。首先,欠款總金額雖然是30萬元,但若加上11年來積欠的利息部分,算一算總負債金額居然高達近80萬元之多,光是利息就已經超出還款本金約2倍,這讓她感到相當無法接受,因此便希望銀行能夠免去利息部分;其次,爭取對自己有利的條件,往往是協商中不可避免的過程之一,由於債務的起因並非自己借了拿去花掉,所以她同時也要求銀行能夠在償還本金部分給予折扣。但銀行畢竟不是慈善機構,打開門做生意就是為了要賺錢,所以這位督導給蕭文嬌的回應是:「利息部分可以打折,但本金部分就沒有辦法,還是要按照公文上的負債金額全數償還。」好端端突然多了30萬元的負債,對任何人來說都是難以接受的事情,蕭文嬌自然也不例外,焦急的想前去與銀行當面洽談;不過,該督導以處理公事過忙為由拒絕,並要求半小時後再回撥電話進一步溝通,迅速結束了此次的協商。
#@1@#豈料,半小時後撥電話過來的並非這位督導,而是銀行委外進行債務催收工作的仲信資產管理顧問公司錢姓專員,並且在協商債務過程中姿態相當強硬,動不動就祭出「你的房子過完年後馬上就會被扣押」、「等著房子被拿去法拍」等讓人內心生畏的話術,完全不給蕭文嬌協商的空間,不但讓她感到相當不受尊重,也因此對於跟銀行協商感到心灰意冷。儘管蕭文嬌一度對於這筆債務打算置之不理,但考量事情牽涉到自己的房子與薪水,實在馬虎不得,因此,蕭文嬌便找了從事媒體工作的徐姓友人協助,希望能夠趕緊結束這場夢魘。經過多位友人努力透過關係與銀行協調之下,銀行改派客服部的協理出面與蕭文嬌協商,銀行考量由於蕭文嬌具備高度的還款誠意與意願,因此,最後經得雙方同意,改為採取「只還本金、不還利息,且分作24期按月償還」的還款方式。雖然是以皆大歡喜的局面結束,不過,蕭文嬌對於銀行處理債務的手法仍舊深感恐懼,抱定主意當欠債還清之後,從此再也不與銀行有任何借貸往來。
#@1@#台灣陷入深不見底的景氣低潮,不論是民眾或公司行號對於資金需求的壓力都同樣大幅增加,雖然不見得每個人都像蕭文嬌一樣,因為替朋友作保而產生個人的負債,但是,面對銀行處理債務的態度,卻很容易遭遇到相同的處境。台新銀行行銷事業處資深副總經理夏敏蘭、銀行局副局長張棟樑均指出,民眾面對自己的債務時,一定要謹記5大心法,包括:1. 拿出還款誠意。2. 評估自己償債能力。3. 積極向銀行爭取對自己有利條件。4. 遭遇不理想的對待時,要向銀行客服部門反映。5. 善用銀行公會與金管會的資源。如此才能順利鞏固好自己的權益。民眾向銀行借錢,若超過還款期限6個月未還,就會形成必須提列的呆帳損失,因此,只要本身還款誠意與意願均高,銀行往往會比較願意「讓步」,也就是給予特定的還款優惠,像蕭文嬌可以免去償還利息金額,便是其中一個例子。當然,這些牽涉到個人每月的收支、足以用來償還債務的能力多寡,一位不願具名的銀行高層直言:「銀行通常都會向聯徵中心調閱欠款人完整的資產紀錄,因此,對於個人償債能力究竟有多少,根本就了然於胸。」對於收入較低、不具償還債務能力的民眾,甚至借款本金也有打折的機會。
#@1@#張棟樑表示,雖然欠銀行錢,但該爭取的權益自己還是要懂得掌握住。以蕭文嬌的狀況為例,遇到態度惡劣的資產管理公司,若在協商過程中有發生出言恐嚇、汙辱、誹謗等狀況,便應立即向警政署報案,或是提報金管會檢舉,杜絕惡性討債的狀況產生。另外,如果希望能夠直接與銀行協商,卻被拒於門外時,也可將通話時間與內容記錄下來,向銀行客服部門反映,並要求委派其他專員進行協調。最後,如果真的因為失業等處境面臨資金周轉困難、陷入短期間無法順利償還債務的困境時,張棟樑指出,可尋求銀行公會或是金管會的管道,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辦法,透過更生以及清算程序清理債務。但必須注意的是,這些均會在聯徵中心留下債信不良的紀錄,以供銀行未來審核個人資料,所以除非萬不得已,否則最好還是與銀行協商出雙方均可接受的還款方式,如此才是較為適當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