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製造之王鴻海精密(2317)在又繳出亮麗營收之際,卻遇到前《壹週刊》記者臧家宜的再度指控,7月21日消息傳出,當天鴻海自開盤的115.5元下跌到收盤111元,市值減損300多億元。當天傍晚,鴻海即針對「郭台銘遭美國國稅局調查查稅」做出回應,並罕見的指責對方「意圖影響股價」等涉及《證交法》第155條事項指控,鴻海的澄清稿中指出「某些特定人士藉由散播不實訊息,意圖影響股價,籲請主管機關……」,將行為等級推及至公訴罪,而非私人的誹謗罪。值得玩味的是,整篇聲明稿雖然反應激烈,卻未出現「臧家宜」3個字,亦未出現「保留法律追訴權」等字眼。和上一次鴻海使用「散播不實訊息」譴責對方的澄清稿大不同,2008年10月1日,當時大陸毒奶事件正發燒,《經濟日報》刊載「鴻海採購味全奶粉,供應大陸廠員工」,鴻海馬上作出嚴正澄清,並點名報導記者「散播不實消息,居心叵測」,最後聲明保留法律追訴權,意即可隨時提告。
#@1@#股市裡,上市公司的一舉一動都可能影響到股價,因此發言單位時常疲於奔命,為各種的消息、傳言進行澄清,並預備法律動作。有時為了「傳聞合併」、「專利權被控侵權」等大事,有時則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但在投資人眼中,小事等同於大事,尤其是鴻海這樣工廠散布於全球各地的公司來說,如果處理不好,小火災可能傳聞到台灣就成了大火;才一、兩個人受傷就傳成了「造成多人死傷」。政治上,當帝國的版圖愈大,與鄰國的國界愈長,邊境的糾紛也愈多。在製造業可被稱為「帝國」的鴻海也是如此,因為涉足的產品多元、生產線廣,因此商場上的是非也不少,市場上的傳聞就特別多,小自「員工福利」問題,大至「與廣達(2382)合併」之類的新聞均需要澄清。過去3年,隨著營收以兆元起算,鴻海對外界的傳聞、指責、媒體報導的反應口氣也愈來愈重。例如,同樣是企業常見合併、策略聯盟、入股等報導的澄清,在2007年入股晶電(2448)傳聞報導,鴻海其反應頂多是呼籲「投資人須慎防股市流言」。隔年,對於「鴻海傳將入股富鼎(8261)」、「華碩(2357)、鴻海傳談換股合作」等報導的聲明稿中,卻出現了「媒體朋友切勿意圖炒作」等針對性字眼。根據公開資訊觀測站上的紀錄,2007年到2009年7月底為止,鴻海對於外界報導的澄清分別是23篇、16篇和15篇(見附表),但是在回應所使用的字句上,似乎也「吃得重鹹」,2007年,否認傳聞常用的字辭是「並無」、「並未」等中性字眼,23篇聲明稿中有14篇採此類字句回應,占澄清稿比重的6成以上,例如對入主晶電一事,鴻海只是澄清「並無持有晶電公司相關股權」。
#@1@#自2008年起,對於鴻海認為不實之報導,陸續出現了「子虛烏有」、「純屬虛構」等字眼回應,甚至提出「上述報導內容全屬媒體創作」等強烈字眼。今年,首次出現點名「特定人士」,針對報導內容的指責也從「子虛烏有」,「升級」到「一派胡言」,毫不客氣。7月21日的「美國查稅」事件,鴻海當局也首度呼籲媒體應「提高專業水準」,還請各媒體「切勿人云亦云,遭有心特定人士操控」。文字繞來繞去,不過是表現當局的立場,如果以直接攤牌的「保留法律追訴權」回應來看,鴻海在2007年只有1篇,針對媒體報導「鴻海取得Sony電視訂單」一事的嚴正駁斥,2008年也只有1篇:「鴻海採購味全奶粉,供應大陸廠員工」一案,鴻海在聲明稿中相當針對記者個人,直指「《經濟日報》及邱姓記者以虛構故事,利用媒體公器,散播不實消息,居心叵測,其心可議」。若沒有幾分把握,鴻海可能被當事人回控誹謗罪,但鴻海當局似展現在法律途徑上贏面的把握,直接告示「保留法律追訴權」。 今年才過7個月,鴻海主張「保留法律追訴權」的澄清聲明一下子增加為3篇,分別是1月3日針對《南華早報》等「外界謠傳直接代工手機供貨通信商」、3月2日的「嚴正澄清鴻海搶入山寨Netbook市場」及4月中旬的「嚴正澄清媒體有關鴻海—京城相關錯誤報導」,均聲明保留法律追訴權。其中在京城建設(2524)這一篇聲明中,語氣頗為嚴厲,警示「媒體朋友切勿意圖炒作無中生有之不實消息」。3年以來,鴻海對於媒體報導的回應,愈來愈有「法庭見」的自信。但從外資持股比重不如幾年前來看,亦令人懷疑鴻海當局是否對自己的營運能力愈來愈缺乏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