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趙藤雄大動作槓上建築師劉培森、監委黃煌雄,指稱他們刻意阻撓台北大巨蛋BOT案。不過,與遠雄簽約的台北市政府已表明,不會讓巨蛋案成為另一個高鐵,顯然此案已經觸礁。9月10日,就在台北巨蛋BOT案將要進行最後的都市審查與環境影響評估前,監察院公布了對台北市政府與行政院工程會的糾正文,提出台北市政府與行政院工程會在甄選與審議過程中的39項違法與缺失部分。被糾正的台北市政府對此糾正文表示感謝,但與台北市政府簽約的遠雄卻大為跳腳!因為,他們經營已久的台北大巨蛋BOT案,經過此一糾正,幾乎已經確定停擺。
#@1@#監察院公布的糾正文指出,工程會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所依據的標準已經違反BOT案競標的公平原則,同時也違反設計規範的剛性準則,最重要的是,這個決議,讓台北市政府只能接受遠雄更換協力廠商的決定。而台北市政府在接受遠雄更換協力廠商後,還同意遠雄集團重提投資計畫,違反了BOT案的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而且也讓此BOT案衍生許多問題,因而提出糾正。監察院這個糾正文一發,等於認為遠雄先前與市府協商的結果都不算數,不僅不能更換協力廠商,連營運計畫也不能更改,使此一開發案必須要回到原點。但是,遠雄與最初提出計畫的劉培森建築師事務所和日本竹中工務店,已經不歡而散拆夥,而鬧上法庭,雙方已不可能再合作。更重要的是,遠雄這份更改後對條件更為有利的設計營運計畫,不僅已經取得台北市政府同意,而且,只要在9月11日最後的環評與都審通過,遠雄就可以合法動工了。據傳,遠雄也已經將緊鄰台北大巨蛋附近的聯合報大樓的地上權買下,似乎有與台北大巨蛋BOT案一併規劃利用的打算。
#@1@#未料,監察院的糾正文卻在都審的前一天,也就是9月10日發出,這等於要遠雄把快要送進烤爐的鴨子放生,使趙藤雄非常憤怒,並進行大動作反擊。 遠雄集團先透過媒體喊冤,在見報後,進一步在9月23日於主要報紙頭版刊登半版廣告,由董事長趙藤雄具名,洋洋灑灑列出諸多罪狀,明確指控前合作夥伴劉培森與監委聯合操作,讓遠雄的巨蛋案推動不成。並在當天下午,找來素有大砲之稱的市議員林瑞圖、新合作的美國設計公司HOK,以及委任律師,大陣仗召開記者會,重申劉培森的罪狀,並列出他們認為監察院糾正文錯誤與不合理之處。林瑞圖說到激動處,甚至直指監察院有人操守有問題。由於指控內容相當具體且犀利,而且毫不避諱的指名道姓,比有言論免責權的立委開記者會爆料還要麻辣。對於趙藤雄指控監察院公布糾正案的時間點,與巨蛋案環評與都審時間過於巧合一事,監委黃煌雄則指出,「時間是監察院在一個月之前就排的,他這樣指控太不尊重監察院,也太不尊重監委行使職務的權力了。」
#@1@#黃煌雄強調,本案的相關人士,包括遠雄指控的劉培森與遠雄集團本身的人員,還有參與甄選、審查的委員,都被監察院垂詢過2次以上,各方都有表達意見的機會,他不解遠雄何以認為他只聽劉培森的一面之辭,就開記者會對他做這種指控,他表示,「即使在戒嚴時期,也沒受過這種誣衊。」黃煌雄指出,他是接受民間環保團體的陳情,才受理此案,之前並沒見過劉培森。而他糾正的對象是台北市政府工程會,遠雄為何要跳出來?他明確指出此案重點在於這兩個單位已經違反BOT案的公平原則。他說:「我在意的是,政府能不能讓這個BOT案,按照原來契約的精神執行。」此項糾正案的重點在於,北市府與工程會已經違反BOT案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精神。整個過程,北市府與工程會容許遠雄任意更換合作夥伴,甚至營運計畫也大幅更改,已經與當初提案的團隊與計畫大不相同。這是整個糾正文的重點,而不是遠雄在廣告中強調的HOK與竹中工務店孰優孰劣的問題。黃煌雄也指出,遠雄自簽約後,到2009年3月31日才拿到土地,但是到現在為止,都沒有依法完成這個開發計畫的都審、環評,甚至是飛安審查,取得其合法的法定地位,遠雄應先解決這些問題。
#@1@#遠雄為何如此激情演出?主要就是巨蛋牽涉的開發利益龐大,儘管趙藤雄一再強調,遠雄興建巨蛋是賠錢做公益。但是,到監察院陳情台北巨蛋開發案的「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卻不這麼認為……【完整內容及圖表請見《理財周刊》第475期;訂閱《理財周刊》紙本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