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管研所副教授黃丙喜與學生進行了一趟深圳等地的中國之旅,從此大大改變了他對山寨機的想法,「在深圳的3C賣場裡買手機,你想要什麼功能都有,選定自己喜歡的功能,1小時後就可以組裝完成,一支客製化的手機就此誕生。可供選擇的功能裡,除了一般常用的,還有許多『創新』的元素!」黃丙喜還說:「以前我就常常在想,像我這種老人家,手機只要字大、能接聽就好,其他的功能我根本用不到,在大陸,山寨機就可以滿足我的需求。」現在「山寨機」已成為大家耳熟能詳的名詞,除了它所提供的多樣功能、客製化服務所帶來的無限驚奇之外,山寨機對電子產業的影響,從聯發科再度坐回股王寶座,就不難了解其中力量;而這股不容忽視的力量,甚至引起各界廣泛探討,「山寨」到底是模仿?還是創新?其背後真正的意義又是什麼?
#@1@#基於這股力量,黃丙喜與亞崗科技公司執行長覃冠豪和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陳櫻琴,特別深入探討這股「山寨風暴」,他們一致認為,2008年金融海嘯過後,全球經濟的遊戲規則已經改變,「山寨」所含的創新力量,將導致「產業群聚」,有機會成為相對弱勢國家打贏歐美大國的成功模式。但在山寨機受歡迎的背後,黃丙喜認這其中反映出2個問題:1. 消費者聲音不見了,產生創新過度問題:科技快速發展的結果,造成產品功能的過度化,科技製造商一味以生產技術及經濟規模為導向,忽視不同消費族群的需求,生產出許多功能遠超出消費者實際需求的商品。黃丙喜更認為,這是許多科技人的盲點,埋首於研發、執著於技術的表現,卻忽視了消費者真正要的是什麼;在資本主義中,利益導向下,高科技大廠主宰市場,消費者的聲音已經不見了。2. 高科技發展遊戲規則已改變:2008年金融海嘯過後,中國內需市場變得重要,長期主宰世界經濟的美國,也要看中國臉色。黃丙喜認為,能夠自給自足的中國市場開始有發言權,漸漸可以與美國抗衡;而中國的高科技愈來愈強,遊戲規則不再是以美國為主、以產業為中心,而是轉向以消費者為中心,中國更可建立一套符合內需的規則。
#@1@#覃冠豪更提出山寨具有「在地化」及「快速化」的特色,說明它不僅止於第一層次的抄襲,已經進化到第三層的「從模仿中創新」。山寨產品在地化(localization)特色,是指山寨產品增加了當地民眾需求的特殊功能,覃冠豪舉例說明,大陸有一種給農民用的手機,叫「轟天雷」,後面裝置一個大喇叭,當音量開到最大時,放在田埂上,在遠方種田的人都能聽見它的呼叫,這是因應中國農村需求而產生的山寨機。大陸業者更發現iPhone過寬、過大的缺點,因而發展出只有手掌大小、淑女專用的Mini iPhone,非常受歡迎,這也是考量在地需求的作法。而且山寨產品具有「快速反應」的特色,尤其在組裝與鋪貨速度上比正牌產品快,正牌大廠所需的時間大約6個月,而山寨產品只需45天。思科(Cisco)CEO錢伯斯有句名言:「在這世界上,沒有大的打敗小的,只有快的打敗慢的。」所以山寨在地化、快速化的方式,已開創出一種新的商業模式或產業規則。覃冠豪也指出,山寨風潮不僅僅存在於科技業,其實娛樂業也是有例可循,例如席捲亞洲的「流星花園」,9年前被台灣以俊男美女為主題拍成偶像劇,瞬間蔚為風潮;9年後日本及韓國也以相同的題材推出連續劇,同樣引發流行。在中國湖南衛視搶搭風潮,由於沒有取得版權,山寨版的「流星花園」除了主人翁的名字不同,劇情幾乎相同,但也引起廣大的回響。
#@1@#山寨產業的發展,不論在哪個領域,都在於經營者的企圖心,能不能在模仿中學習到創新,成為一個有競爭力的產品,如果山寨化的產業必須依循這樣的模式來取得國際競爭優勢,那這樣的模式應該被賦予新的意涵。畢竟山寨文化某些方面有模仿的成分,是否會因此牽扯到合法問題呢?陳櫻琴從法律的角度解讀「山寨」,關鍵在於是否侵犯大陸「著作權」、「商標權」、「專利」等相關法規,但大陸這方面的法律起步較慢,不若歐美先進國家規範的完善,在法治落差幅度大的情況下,山寨在中國仍有其生存空間。陳櫻琴更認為,大陸當局在「打假」的政策上,有捉大放小之感,例如:大陸的中通及中威公司所生產的客車侵犯德國尼歐普蘭汽車的外觀設計專利權,法院判決山寨版汽車敗訴,除了不得繼續生產製造,並且應付巨額賠償,當時也曾引起各方關注。在這裡要注意的是,山寨文化若變成盜版文化、侵權文化,若經由竊取他人的知識產權,經過組裝、拼湊、貼牌後進入市場,大家還給予正面的評價,那麼盜版、侵權好像就堂而皇之了,這種作法還是不可取的。
#@1@#在中國有知名網站針對「山寨」進行複選調查,結果網友的想法存在不同的觀感,例如:草根(local)有48.28%選擇,得票最高;另外「創新」也有31.63%的人選,「DIY」則有30.46%。顯示許多人對山寨有額外解讀,而其中的演變,都值得我們思考它的意義。黃丙喜與覃冠豪等學者在實際深入走訪中國深圳、廣州、蘇州、寧波目前山寨與白牌產業集中的地區,也與台灣3C產業的10餘位企業高階經理人對談之後,發現每個人對「山寨」的定義不同,也不全然認同山寨造成的影響。覃冠豪為山寨現象下了結論:「山寨現象最大的爭議就是智慧財產權的剽竊與侵犯問題,但是山寨現象的興起與盛行也絕不是仿冒與暴利就能單純解釋的,它是產業多元化發展的一種現象。也可以說是兩岸許多企業家面對環境不景氣的衝擊,努力開創出一條新路,其中創新、快速的精神,值得大家肯定。」在模仿與創新之間,山寨模式提供了一個新的思維:全然的抄襲殊不可取,但取法前人的經驗,在模仿中學習、在複製中進行改良,山寨的模仿可以成為創新之路,山寨造成的產業群聚,更可以視為產業迅速分工整合的成功模式。這個模式能不能複製?能不能形成定律?如果可以,將成為弱勢國家超越先進大國的機會;如此一來,你我都有機會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建立一個新未來。
#@1@#這是個發人深省的問題,《山寨風暴》一書中提供了思考答案的方向! 書中引用聯發科董事長蔡明介的看法:「台灣科技業面對中國山寨機產業的崛起,應有的啟示是,要在這種新的市場需求中,不斷地尋找可能的新機會。而山寨機與小筆電是『破壞性的創新』的最佳範例,理由是,今天科技產品的發展經常面臨所提供的功能超越使用者的真正需求,這為後來加入的廠商製造一個機會,只要他們能提供一個『夠好夠用(Good Enough)』的產品,就可以跟原有的業者競爭,並帶來新的成長機會,這或許是山寨機為何會成功的原因。」本書並以此為主軸,提出各項實證及延伸,不斷讓讀者思索:「山寨是模仿,還是創新?」
#@1@#覃冠豪補充說明,許多人對於「山寨」與「創新」連結在一起,嗤之以鼻,所以必須先界定清楚「山寨」的含義,以釐清許多觀念。山寨可分成3個層面,第一層是品牌的抄襲;第二層是功能的模仿;第三層是生產技術的模仿。第一層,品牌的抄襲。以往中國、越南、日本等國,包括台灣,在戰後為使經濟迅速復甦,都曾經使用過這種方式。舉個例子來說,仿冒LV的技術過程,演變到後來,卻發展出OEM的功能需求。第二層,功能的模仿。主要目的在於降低成本、縮短產品上市時間,例如電容式觸控面板與電阻式觸控面板,前者1吋要十幾美元,後者只要幾塊美元,雖然後者的反應時間比前者慢,但對以低價為訴求的消費者來說,是可以接受的,這個結果是讓觸控面板的產品普及化。第三層,生產技術的模仿。藉著產業鏈的模仿,縮短學習曲線,將可激發新的產品及產業模式,勢必造成產業的群聚,本來專工的形式,變成分工完成,造就的是新的、快速的產業供應鏈。從模仿到創新的山寨產品,進而發展出自我特色的產品,應屬於這個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