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期文章中我們提到適合一般投資人運用的空頭吊形交易。事實上,運用選擇權空頭吊形交易的好處包括:沖銷價格走勢隨著行情起伏波動,某個選擇權的價值可能增加,另一個選擇權的價值則會減少,兩者至少可以獲利區間彼此沖銷一部分。舉例來說,如果黃豆價格上漲,履約價格六美元買權的價格會上漲,但履約價格五.二美元賣權的價格將下跌,彼此會沖銷一部分。假定交易者的判斷正確,如果黃豆價格沒有上漲超過六美元或下跌超過五.二美元,兩個選擇權都沒有內含價值,時間價值也會慢慢耗損,最終將變得毫無價值。相較於單純賣出買權或賣權來說,空頭吊形交易具備前述「相互沖銷」的效果,使得選擇權到期之前,部位價值波動相對緩和。所需保證金較少,單位資本報酬率較高相較於單純賣出買權或賣權,空頭吊形交易的價值相對穩定,交易所規定的保證金額度較低。所以,同時賣出買權與賣權(空頭吊形交易)所需要的保證金,額度通常少於分別賣出買權與賣權的保證金總和。就先前的例子來說,賣出履約價格六美元買權的保證金為五百美元,賣出履約價格五.二美元賣權的保證金為四百美元,總計為九百美元,但賣出對應吊形交易的保證金則是七百美元。因此,就單位資本報酬率來說,吊形交易的資金運用效率較高。市場不需要大幅度的走勢,就可以獲利不同於之前提及的多種價差交易,根本市場不需出現大幅走勢,這個策略就能獲利。根本契約只要停留在獲利區間就可以了。事實上,根本行情完全不需變動,因為價格原本就處在獲利區間內。你不需考慮行情必須變動到哪裡,或何時到達目標位置。就目前這個例子來說,獲利區間很大,獲利實現的潛能很高。市況遊走於特定價格區間時最佳空頭吊形交易雖然是一種可行性極高的策略,但如同任何策略一樣,難免有一些缺點:禁不起根本行情的大幅度走勢 在空頭吊形交易中,當根本行情發生變動,買權與賣權的價值變化,可以彼此沖銷一部分,但這種沖銷效果有其限度。如果交易者只是賣出賣權而根本行情大漲,這種行情發展絕對有利於賣權空頭部位,不論根本資產價格上漲多少。對於空頭吊形交易,情況則非如此。只要根本資產價格穿越兩個履約價格界定的區間,整體部位的獲利就會愈來愈少,因為某邊的獲利會被另一邊的損失沖銷,而且獲利只有一定限度(其權利金收入),但另一邊虧損則可能持續擴大而沒有限度。所以,不論根本行情大漲或大跌,空頭吊形交易都存在無限風險,需要接受風險管理,就如同裸露賣出選擇權一樣。獲利區間存在一定的限度單純裸露賣出買權或賣權,其獲利區間都有一邊屬於開放狀態而不受限制。空頭吊形交易的情形則非如此,不論獲利區間多大,畢竟還是有限度。根本資產價格必須保持在特定區間內,部位才能獲利。所以,對於趨勢發展非常明確的行情,不適合採用空頭吊形交易。換言之,當時的市況最好是遊走於特定價格區間內。基於這個緣故,這種策略適用於二○○三年三月黃豆,但相對不適用於二○○四年三月黃豆。根本契約價格如果存在明確的趨勢方向,當然不適合採用空頭吊形交易,但這並不代表價格波動劇烈的行情,也不適合採用此策略。價格波動劇烈,根本行情可能有明確趨勢方向,但也可能只是在特定價格區間之內來回震盪。對於後者之狀況來說,非常適合採用空頭吊形交易,尤其是價格波動擴大,有利於權利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