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方案終於出爐,為弭平赤字,在五十年之內不破產,既有的給付大體不變,因而必須將勞保費率大幅調高,一○四年調為九%,其後每年提高○.五%,至一九.五%的上限。此後二十三年內,勞工的負擔會逐年加重;但由於勞保費率中,勞工本身只負擔二成,有七成歸雇主負擔,據估計,雇主要多繳高達八百億元。勞工團體提出兩個疑慮:其一,勞保基金的潛藏債務乃是上一代勞工繳少領多造成,若未明確宣示撥補方式,必將加重這一代與下一代勞工的負擔,勞工難以接受。其二,雇主難免將新增保費轉嫁勞工,影響勞工薪水,使勞工負擔更為沉重。這兩者都大有見地,足見勞工的見識絲毫不遜於主管官員。先就前者而言,目前所累積的龐大債務,固然是上一代勞工占到的便宜,但一方面覆水難收,不可能要他們再吐出來。另一方面,這完全是一味為選票而討好勞工的政客所鑄成,只能由政府概括承受,絕不可任它向下延伸到這一代勞工的肩頭。如果規定新制實施之日起,過去積欠債務完全由政府撥補,一筆勾消,新的工作年資歸零計算,不沾染絲毫舊債,則合理的勞保費率會遠低於一九.五%,更不致遭遇強大阻力。就後者而言,其實勞動成本是一個總數,由勞動市場供求決定,雇主所負擔的勞保保費早就計入其中,只是提撥的金額愈高,直接付給勞工的薪資就愈少而已。因此,當雇主需多給付八百億元,如果總數不變,付給勞工的薪資當然會同額減少八百億元。由此可知,未來二十三年勞工薪水袋中的實拿薪資一定年年減少,最後會倒退幾十年。天下本無白吃的午餐,不論政府還是勞工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