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日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樓市調控的「國五條」後,本來預計細則是兩會後才出台,出乎外界預料,趕在全國兩會開幕前,三月一日就公布細節,甚至是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下發,而非部委分頭行動,規格很高。國五條及細則是十年內第九次房地產調控措施,可見貨幣政策寬鬆量化時代,打房很難,但大陸政府對房產問題持續在用心。此波大陸房市調控的重點如下:規定限購區域應覆蓋城市全部行政區域,限購住房類型應包括所有新建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價上漲過快城市,將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按二○%稅率徵收等新規。另外,國五條首次提出擴大房產稅試點,細則也再次提及總結個人房產稅改革試點城市經驗,加快推進擴大試點工作,引導住房合理消費。因為國五條細則出現大陸整體適用的統一要求,預計接下來幾年大陸房產將面臨調整壓力,甚至將對經濟帶來一定負面影響。然而這些最引人關注之處,是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徵收的個人所得稅二○%。新政策要求,通過稅收徵管、房屋登記等歷史資訊來核實房屋價值,按轉讓所得的二○%計徵,稅負不能說不輕。不過,二○%利潤稅能否降低房價?持反向思考有兩點論點:一是負擔會被轉嫁給買房人,直接造成二手房價大幅上漲;二是二手房業主因獲利空間大幅收窄而惜售,使市場供應量減少,間接推升二手房價。但另外房產稅的推動則較沒有爭議,對市場的心理預期影響會比較大,估計今年採行城市不會超過十個,稅負也不可能全面對存量房開徵。將徵稅從流通環節的交易稅轉向持有環節的房產稅,較不會有轉嫁的問題。因為交易成本轉嫁容易推升房價,而增加持有成本,因此會促成持有者釋出房產,抑制投機性的購買。這也是台灣未來奢侈稅修法應該考慮的方向。台灣如何增加房產持有成本,要從公告地價等評議價格著手,不會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