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張姓女惡房東坑殺房客的新聞屢屢見報,不少倒楣租屋客幾乎求助無門,自認倒楣;但二○一四年也曾發生,來自香港的兩位女租霸,惡搞租屋的新聞還令人記憶猶新,當時,也有多位善良房東「啞巴吃黃連」。針對這些「惡房東」及「惡房客」事件,引發全民對租屋市場的關切,而內政部也在今(二○一七)年二月通過《住宅租賃發展條例》草案,送行政院審查,希望趕送立法院進行三讀,一旦法案過關,預計可造福全台二百八十五萬戶租屋族。解決租屋亂象 內政部立租賃專法但一部《住宅租賃發展條例》能解決多少租屋問題呢?根據土地法第九十四條規定,「城市地方,應由政府建築相當數量之準備房屋,供人民承租自用之用。前項房屋之租金,不得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價額年息百分之八。」政府過去曾興建不少國民住宅供中低收入戶承購或承租,近幾年則是傾向蓋社會住宅,但以板橋浮洲合宜住宅及林口A7體育大學站的合宜住宅量,合計也只有八千多戶供給量,若按規定,其中一成要提供出租用,則僅約八百多戶可供承租,對廣大的租屋市場也是「杯水車薪」。另依據土地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十為限。約定房屋租金,超過前項規定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依前項所定標準強制減定之。」但老實說,有哪位租客會懂得去算房東的房租是否合於規定,每位房客大都依據看屋時,內部裝潢及提供的家具、網路服務等,以及位於哪些地段,交通便不便利,來評斷房租合不合理,可不可接受。政府包租代管功能遭質疑唯一能相信政府的,大概就是政府提供的出租宅,如台北市捷運分配宅,過往都進行銷售,柯文哲上台後,改供出租之用,但有中低收入戶等承租資格的限制,也非一般人可租。為了規範租屋市場的亂象,內政部研擬的《住宅租賃發展條例》草案,重點有四,包括一、強化房東與房客租賃關係保障;二、引入非營利團體協助事務處理、加強爭議處理管道;三、建立政府「代包租、代管」專業服務制度;四、提供房東租稅優惠措施等。立意雖好,但各界反應不一,如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李同榮就認為,租賃專法確實有設置的必要性,但立法內容若不能對症下藥,反而會製造市場更多亂象!李同榮認為政府根本沒有包租代管的能力,並提出三大疑問:一、內政部擬以市價八折包租並扣除一個月免費房租,是否屬實?若是,會有任何房東願意嗎?何況市價又如何認定?二、每月一萬元免稅扣抵,可以扺掉租價打八折的損失嗎?三、每月二萬元以下租金的房屋,需求大於供給,房東有需要政府包租代勞嗎?李同榮說,租賃市場真正的亂象,是出租方與承租方「自行租賃」的市場所造成,而「不必實價登錄」,更成為租賃逃稅的溫床,這才是租賃市場亂象最大的禍源。房東不想繳稅 更不想實價登錄全國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張?勻說,對於租屋族,現在宛如地下黑市,糾紛無處申訴,最常見的包含房東違約、私簽不平等條約、惡意扣款,甚至入住以後發現與廣告內容不符合。以《住宅租賃發展條例》草案而言,提供房東定額免稅,但前提是得交給代管業者,對於已經和房客私下立約,不申報所得稅的房東,實質誘因微乎其微。因為透過代管業者,房東就無法不納稅,因此,沒有人願意把自己送上門(繳稅),故委託代管政策恐成效不彰!張?勻認為,釜底抽薪之道,就是透過修法,不管是房東自行出租者,抑或委租,合約都必須強制公證,強制實價登錄,才能徹底解決以上的租屋市場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