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年10月20日這一天,總統陳水扁在經濟顧問小組會議之後,正式宣布了台灣第二次金融改革的4大目標。其中,前兩大目標,即促成3家金融機構市占率達10%以上、公股金融機構數目至少減為6家,都被限定了完成時程,就是2005年底。
#@1@#現在,距2005年底只剩下約2周的時間,而二次金改不但離目標尚遠,甚至還遭到民間強大的阻力及質疑,使得台灣的金融改革走到了十字路口。到底二次金改是否要繼續前進?政府的當務之急為何?推動二次金改的靈魂人物──財政部部長林全,在9月間,已為台企銀標售案遲未定案、二次金改被指為黑箱作業及淪為財團化等抨擊,親上火線為二次金改釋疑。如今,則在12家官股銀行減半時程將屆之際,再度親自上陣,接受本刊社長梁碧霞在超視所主持的「全民拚理財」中的專訪,正面回應社會大眾對二次金改的質疑。台灣的金融改革,源自「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將金融改革列為3大改革之一,並於91年7月,組成「金融改革案小組」,分別就銀行、保險、資本市場、基層金融查緝金融犯罪等方面規畫,並推動各項興革措施。其中最重要的逾期放款比率,2年內,在政府督促金融機構大力打消呆帳下,已由91年3月的最高8.04%,下降至92年底的4.33%,93年3月更下降至3.31%,而92年資本適足率10.07%,高於國際標準8%,既達成總統陳水扁宣示的「258金改目標」,也的確改善了台灣金融機構的體質。台灣的第一次金改可說相當成功,按理應有助於二次金改的推動,結果卻是各界批評聲浪不斷。
#@1@#理財周刊社長梁碧霞問(以下簡稱問):由於二次金改的目標,例如減併的家數與時間,此一限期限量的做法,引發社會大眾對政府產生了黑箱作業、圖利特定財團的質疑。但政府真有所謂的「內定名單」?財政部部長林全答(以下簡稱答):我想先說明一件事是,在第一次金融改革時,對於政府訂定的逾放比、資本適足率等數字目標,社會上也有許多歧見與批評。有些認為不可能達成目標,有些則認為這些目標沒有意義。可是,經過了2年的執行,證明第一次金改的方向是對的。二次金改,其實在提出的4大目標之外,背後還有一些配套概念。其基本核心,都在為了提升台灣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所以,總結而論,一次金改是在除弊,二次金改則在興利。只是,一次金改雖改善了金融機構的體質,但金融機構的規模還是太小,實難以走到國際舞台去競爭。而在規模之外,另一個阻礙金融機構競爭力的關鍵,就在於政府部門在金融機構的持股比重過高。以市場占有率(以下簡稱市占率)來看,公股銀行占了56%,民營銀行則只有44%。所以,要加強金融業的國際化與競爭力,政府本身就要帶頭做,亦即讓公股儘速退出金融機構,透過民間資金的引進而有效激發金融業的競爭力與活力。這就是公股減半的由來。但公股減半,減的並不是市占率,而是家數。由於銀行規模有大有小,讓經營不佳的小規模金融機構退出市場,是可行且有意義的第一步。目前,12家官股銀行減掉了3家,市占率從56%降到50%左右,並沒有「把銀行都賣光了」的事。不過,在進度上確實是慢了。
#@1@#至於公股退出或釋出,是否在圖利財團?這從過去減掉的華僑、台開及彰化商銀3家銀行來看,有哪一家圖利了財團?答案是沒有。在公股退出前,華僑銀行的績效差、股價不好,以致在減資後辦理增資時,大家認購的意願不高。最後是原本的股東泛寶來集團進場認購,因而成為大股東。一年下來,華僑銀的逾放比降低了,獲利也有成長。其次是台開,其實賣的不只是銀行,還有壞帳,而日盛金是透過公開標售才取得了台開的經營權。至於最大的案子彰銀,其現金增資的14億股特別股,台新金控以一股26.12元得標,較彰化銀行當天收盤價18.6元溢價40.4%。等於是台新金控多花了100多億元才得以入主彰銀。這3個案子說明了,改變的確有助銀行競爭力的提升。以政府的立場,最關心的是,企業取得一家公司的經營權,是經過公開競標的公平過程。而至於在取得經營權後,是否會出現淘空、圖利自家事業的問題,這應該要從加強公司治理、金融監理等方面著手。
#@1@#問:若檢視現有金控,以兆豐金和台企銀為例,政府的持股數分別為11億和18億,若以目前每股市價約22.1元和7.9元處理,分別會有244億元和149億元入國庫。可是,以這樣的金額,雖只取得了兆豐金不到10%、台企銀不到1%的股權,但卻能管控兆豐金約2,000億元、台企銀約9,852億元的資產,對公股而言會不會太「不划算」?答:大家都只看到了這些公股銀行的資產,卻忘了,這些資產其實也是負債。銀行的資產是來自社會大眾的存款、保險等,這些存款隨時都可以被提領走,一旦被提領後,資產就變負債。所以,銀行的經營,本就擁有以較小資本,去控有較大資產與負債的本質和特色。若對此本質也有所憂慮,似乎就不該開辦銀行了。但正因為銀行有以小搏大的特質,所以對於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銀行監理就更應該加強與重視了。問:對於公股釋出的價格,雖說價格不高本就因為競爭力不足,但公股退出,這些銀行的競爭力就提高了嗎?答:其實從華僑、台開和彰銀的例子,可以證明改變就是契機。雖然股市因二次金改有挫敗,而看壞金融股。但事實上,台灣金融業和市場在經過改革後,已較具有發展潛力。尤其二次金改在興利的基調下,進行整併,從理性和專業角度,都是必要,也因而金融業的前景應被看好。而目前社會上多指二次金改是挫敗,我認為並不夠理性。以彰銀在年初辦理的全球信託憑證(GDR)為例,在發行過程中,因為買方對價格不滿意,所以流標。而後就再重新徵求增資對象,於是就有台新金的認購。在台新金入主彰銀後,就被視為是成功範例。可是,在發行GDR時,卻被評為挫敗。由此,我希望能釐清一點是,不能以一、兩次的交易成敗來論斷金改或任何一項政策的成敗。也因此,二次金改的整併方向,我們會全力以赴,但不會為了要賣公股而不計售價,更不會為了合併而合併。
#@1@#問:從一次金改到二次金改,根源都是為了台灣金融業的競爭力。只是,金融業多依附在產業的發展上。而近幾年,台灣產業空洞化、資金外流問題嚴重,金融業如何能提升價值?答:金融業與產業的發展,其實是互為因果。雖然整體產業好,金融業就會受惠,但並不代表金融業只能坐待產業的成長。尤其,現在台灣產業正逐漸轉型,朝創意、觀光休閒及服務等多元發展,而金融服務業就是其中重要的一員,所以,還是應先改善現有體質、提升了競爭力,金融業也才會有更進一步的成長。
#@1@#問:二次金改的前兩大目標,能在2005年底前達成嗎?答:以公股銀行要從12家減為6家的目標,是無法達成。但仍會全力以赴,至少目前已完成了3家。最重要的,還是看實質的成效。政府很清楚,二次金改的目的,是在讓產業國際化,所以不會為了目標而目標。也不會因為目標未達成,就改變整併的方針。問:目前對於二次金改,社會上仍以負面解讀居多,做為政策的推動與執行者,您有挫折感嗎?答:做任何事,都是在克服困難。過去,在行政院裡做了這麼多事,剛開始大都受到質疑和批評,但事後都證明,金融政策的方向和改革是正確的。所以,應該盡量努力去做。雖然現在社會對於二次金改的「限時限量」爭議頗大,甚至出現為達成目標而賤賣國家財產等批評。可是,從過去執行的過程和成果來看,我們還是要堅持住改革的方向和品質。目標沒達成,是努力不夠,而不是眼看達不成目標了就去賤賣公股。我們對自己有信心,國人也要對政府有信心,絕不會為合併而併、不會為併而賤賣公股。我們所做的任何一樁合併案,就像先前的華僑銀、台開和彰銀一樣,都可受公評!